關於 交通用地 繼承或贈與或不要管它 .....等 土增稅?

請問高手 前輩......

長輩有塊"交通用地 "336平方公尺 (繼承來的) 如下圖!!!
位於鄉村老街道路上 .為道路用地
老街道路已經遠超過50年......

關於 交通用地 繼承或贈與 或不要管它 土增稅?
持份一部分...
如果是你 會把它 轉到名下嗎?或不要管它?
贈與過來 也沒甚麼意義 !
或許 將來 還要繳稅?

謝謝

關於 交通用地 繼承或贈與或不要管它 .....等  土增稅?
2019-12-04 8:14 發佈
teamchen wrote:
請問高手 前輩......(恕刪)

等繼承就好了(如果符合遺贈稅16條12款)
以贈與來看不屬於公保地,贈與時一樣要計入贈與總額
贈與總額又超過免稅額,所以不划算~
至於增值稅的問題到是不用擔心 釋字779號已經說明了
只是目前法條還沒修改
地價稅則是按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免稅

以我的看法 我會建議暫時放著以後等繼承
籤兒 wrote:
等繼承就好了(如果符...(恕刪)


謝謝

如果有效意 直接自己辦贈與就可以!!
問題是沒用...........


但司法院於108年7月5日釋字第779號解釋文指出,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關於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僅就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至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則不予免徵土地增值稅,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相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解釋意旨,檢討修正土地稅法相關規定。
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3&s=222159&fbclid=IwAR3DvUw_2qIYtjZoj9vbcBfGN67ISmn4biVq0sfduX_eR1y_Uz77BOdmT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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