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地面寬約8.8m,約70坪,臨6-8m寬的道路,但我父母的地離道路之間有一未徵收計畫道路用地,但該計畫道路用地有買約40%的產權(約15坪,9個產權人未分割),有問其他人可以申請水、電,且可以申請建築線,申請蓋房子,如果蓋完房子後,可否有權利排水(或要其他產權人蓋章同意?及申請使用執照?
自來水對於土地產權好像比較不嚴謹台電的話,只要用戶引進會經過未徵收的地,只要所有權仍是私人,都會要求用戶提供地主蓋章的埋管或架線同意書至於你如何讓地主蓋章,是用戶自己要想辦法處理的以上是一般流程。*也有看過有人拿不到地主同意就跑去台電亂或另請議員官說,結果如何我就沒追蹤了。排水的話看水利局或當地審查機關是否要求提供相關同意書janasa wrote:我父母的地面寬約8....(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