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 選票 與房產

明年1月11日將舉行總統及立委選舉,有民眾質疑,若有搬家遷徙的需求,究竟要在選舉前多久遷戶籍才能保有投票權?研議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可行性??以全國2,300萬人口,合格選民人數大概是1,600萬人
來預估,籍在人不在的比例約占28%到32%,我們抓個
平均數,大約是30%,總共有480萬人。再扣除掉在中國
大陸、港、澳、國外工作或比較長期居留的學生,我們
一般預估大概是100萬到120萬人,這個數據也是不可考
的。最後,再扣除掉7萬到8萬的受刑人,能投票的人要設戶籍而且維持一段時間方可以有投票權..應該實施不在籍網路投票.....避免還要排隊投票...或投票處離太遠....沒房子的戶籍設立就是難題...只好寄放親友家或遙遠老家或是房東家..但.房東有些怕設戶籍怕國稅局盯上..不願房客設戶籍......有些人投票處離住所太遠.因此投票意願減少......可以看監察院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選出來的立委多是有房地產的.......鮮少是無殼蝸牛.....尤其有很多房地產的立委..置定的法律....難以護難以實現居住正義.............應該.......全面實施不在籍---------------手機-------網路投票.....讓更多人方便投票
2019-11-24 1:42 發佈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944148

補助要是短期政策,如果定為長期,就是很爛的行為,因為長期房東會把補助的錢吃掉,結果就是租金一直漲。

大蓋社會宅才是為政府創造被動收入,又能獎勵生育,比如生一個房租打8折,生兩個打5折,生三個打3折。

另外,
政府本來就不該做敗家子,坐吃山空。

比如您很努力,很多家產,您過世後希望子孫賣地,坐吃山空,還是守成收被動收入,再用被動收入充實自己呢?

台商回流一波波 經濟部規劃只租不售工業地


政府賣掉的地,要嘛貪掉,要嘛放放煙火取大家開心,就浪費掉了,這樣好嗎? 國有地拿來創造被動收入才是正解。
冷眼看地球 wrote:
https://www...(恕刪)


以前政府不是賣了很多國有地嗎?

要創造被動收入前題是有人願意蓋

看看台北的大巨蛋吧

你不給財團/建商賺,他們才不想幫你
95888a wrote:
全面實施不在籍---------------手機-------網路投票.....讓更多人方便投票(恕刪)


讓更多人方便作票
讓更多人方便.................................減少舟車勞頓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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