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房地合一税需要提供買房時的金流證明嗎?買房時的契約書不行嗎?
lichujen wrote:
黑大還真說到了,我記得家裏第一次新莊買預售屋時(民國66年),老媽還真是每次由我陪著,用手帕包著現金去工地旁建商辦公室繳款的;前後也是繳了二十多次,完全沒經過銀行,要是現在賣房子,真不知道金流證明如何開。
還有75年買房時,屋主是位老太太,她對錢的認知是一定要親手摸過算過才行,然後買賣過程中的四次付款,都得陪她老人家,親自到銀行櫃台領出現金,她親手點過了,再交給她的兒媳婦存到同家銀行她的戶頭裡。(恕刪)
66年的時代和現在沒的比才對
那年代板橋才一間35萬(我舊家)
而且那時代大家不太敢存銀行@@
為什麼就不要問我...我是聽我父親說的..
當年存款利率約10%
75年我就不知道了..
旦..如果是親自到銀行櫃台領出現金
也會有提款的證明
原PO是沒提款也沒轉帳證明??
這部份明明銀行會保存約5-10年的資料
旦原PO提不出來
不然現在500萬就好了..不談幾千的
你會家中沒事就是存著500萬
想到了就會帶500萬在路上跑
直接跑去建商那
現金付給建商
什麼證明都不留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