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新聞轉載】
禁售令破解大炒房價 合宜住宅法拍創新高
2019-11-13 13:04:17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板橋浮洲合宜住宅今(13)日一戶法拍,底價1,624萬元,兩組人投標,以1,950萬元脫標,換算每坪達34.7萬元,創浮洲合宜住宅法拍單價新高,若以屋主當時取得價格每坪19.5萬元來算,當初抽中這戶的屋主,法拍後等於賺了七成、近800萬元。
合宜住宅為防止抽中戶炒作房價,設下買賣閉鎖期,A7合宜住宅規定五年內不得轉售,浮洲合宜住宅則是10年內不能轉售,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屋主故意讓房子淪入法拍,變相拉高房價出售,獲利了結。
根據寬頻房訊統計,截至目前浮洲合宜住宅已有25戶進行法拍,並順利拍出,多數都是不點交,且一拍即由債權人承受,一般解讀,就是透過法拍,將房子產權移轉給特定買家。
也有部分採點交,但價格拉高。這類物件如同不點交的物件,屋主是否真的欠債導致房子法拍不得而知,但由於法拍成交價格都遠遠高出當初取得的每坪19.5萬元,法拍之後,屋主都有不少獲利。
以浮洲合宜宅來說,25間法拍戶,最低拍出價格一坪24萬元,和屋主取得成本比較,也有23%獲利,今年8月以來,脫標價格都在一坪30萬元以上,獲利都達五成以上。
A7合宜住宅部分,截至目前共有24戶拍定,當初取得價格一坪15萬元,脫標價格多在20萬元以上,最高達25.6萬元,獲利也達三到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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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朋友
上述報載態樣(以法拍方式之形,達實質轉售交易之實)的當事人等,是否有可能涉及刑法的偽造文書等罪嫌?否則,難道看這些人鑽營漏洞,拿納稅人的補貼豐厚己的荷包嗎?
社會上沒有完全的方案,就像研發一定會遇到問題,重要的是有漏洞就要補起來,在未來合宜宅合約要改成合約年限未到的情況下,如果房子被法拍,差價全數收為國有,也就是法拍多出來的錢,完全被未收,獲利為 0 ,不能讓房價綁架國家跟中小企業,也不能讓投機者綁架國家。
只要在合約期間內,任何獲利都歸國家所有,合約結束後自由買賣或者被法院拍賣,才不會有法拍漏洞。
其中,有人提到國家優先購買概念,我認為國家預算是每年編制,政府無法臨時產生優先購買款項,也無法預測何時產生拍法項目,加上抄房者為了穩定區域價格,進場買高價,都會造成國家管理的擾。
[社會宅] 是正確的道路,它的租金具有穩定性,對於政府長期而且有[被動收入] 及[生育人口],有新生兒,老師收到的學生多,所以收到的學費多,才有加薪的本錢。
[社會宅] 對於建商也是有幫助的,青年人租金省,才能存自備款購買建商的房子,北漂族存到錢也能購買南部建商的房子,換句話說建商獲利也被租金吃掉,年青人存不到錢,房子就賣不出去。
[社會宅] 對於國家被動收入是有益助的,我認為工總 [許勝雄] 應該要讓各企業合力籌組一家建商,這個建商專門替企業服務及為政府蓋社會宅,目的是替企業省下商辦租金成本,不用再被賺一手增加企業成本。另外就是替政府蓋社會住宅創造被動收入,減輕政府調漲基本薪資迫切的壓力。
工總 [許勝雄] 應該思考政府如果有穩定的被動收入,才能維持社會保險資金池穩定,必然不會調整社會保險費率去影響企業的獲利,達到同舟共濟,水幫魚魚幫水的概念。
[社會宅] 對於創業者是有幫助的,小老闆們沒發現營運獲利被店租吃掉外,也被 [住房租金] 給吃掉? 青年人租金低才是你獲利來源,也是內需的來源。
台灣的稅制除了持有成本低,還有一堆奇怪的現象綁在一起(金融體系,建商,民眾利益),這事只是窮人的人性貪婪.,法令不夠完備修正就好⋯但是根本還是要從盤根錯節的利益共犯結構處理起⋯
如果認真看豪宅的法拍,才是真正有趣(連所有權人都是有錢人的人頭公司)
不過這問題真的需要正視,居住應該是人民的基本需求,政府需要認真從根本處理而不是光搞社宅&租屋補助&包租代管⋯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404-109358
Tracy k wrote:
漲價歸公是國父孫...(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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