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房要交屋了,剛好跟已買房的朋友討論到,他說可以先用首購條件去貸款,享有前兩年的優惠利率1.44%,之後再轉貸。
他自己本人現在的房子是沒這樣用,因為銀行並沒有告知他可以這樣做(銀行主管是親戚認識很熟介紹的);我是第一次聽到有這樣的方式@@,想上來問問大家確實有這種做法嗎?
我第一點想到的是貸款違約的部分,因為我還沒申貸過首購,不確定是否可以隨時清償,或是會綁2~3年內不得提前清償。
第二點是如果轉貸銀行自推的房貸利率,應該還是同首購貸款的同一間銀行吧?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