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付款流程
假設 簽約10%/用印10%/完稅10%/交屋70%
問題
完稅就會過戶
也就是賣方只有收到"三成",權狀就被過戶,請問正常程序是這樣?
謝謝
tasimho wrote:
買方如果沒有要向銀行貸款的話,代書一定等買方7成現金進履保帳戶才會去過戶
。你可以去地政事務所免費申請“地藉異動即時通“,只要有人動到你的地藉
,地政事務所就會通知你,買方7成現金沒入帳,就送件過戶申請,你就可去提出異議。(恕刪)
這時代能現金買房完全不貸款的比例應該很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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