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取得是105年前, 所以賣房是用財產交易所得稅( 非房地合一)
財產交易所得稅 合併到5月的個人所得稅
問題_要算出繳稅要繳多少
算出財產交易所得後, 是把"財產交易所得"直接加到 綜合所得淨額裡面嗎?
比如
X萬(財產交易所得)+綜合所得淨額 x 5% (稅率)= 應繳稅額
請問要算出繳稅要繳多少,是這樣算嗎?
謝謝
andy52017 wrote:
房屋取得是105年前...(恕刪)
舊制賣房的所得稅
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去計算(參考房屋稅單)
要繳的稅並不會太多...
舉例:
房屋評定現值60萬
該區域房屋評定現值比例20%
60萬*20%=12萬
所以綜合所得稅 中 此筆財產交易所得為 12萬
andy52017 wrote:
房屋取得是105年前...(恕刪)
不能說您錯...但是您這樣提的太籠統了
您知道正確算出財產交易所得額的方式嗎?
下面這段是截取而來的
舉例小王在102年1月買入房地1500萬,105年5月以1800萬賣出,
並沒有區分土地及建物款,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總額為800萬,
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支出的必要相關費用100萬,請問財產交易所得是多少?
答:因舊制土地已課徵土地增值稅,故不再課徵所得稅。
(1800-1500-100)X 200/(800+200)=40萬---建物部分的財交所得
然後這個所得額才是加計您個人的綜所,並看級距來按稅率課徵
哞哞宏 wrote:
舊制賣房的所得稅
您說的部分是以前沒有實價登錄時的方式
因為國稅局查不到您的前次價格才適用現值計算
所以樓上的大大說的很對,別用例外來當原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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