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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都更的五個理由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無須贅述,

這次來談談都更的五大缺點:


1. 分到的室內坪通常比舊房還小

蓋房子是需要錢的,房價越低,就要折售更多坪數抵付造價,
因此若房價在70萬以上,才有可能室內一坪換一坪。

試算重建坪數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redesign


2. 房屋稅從千元漲到數萬

重建後因為屋齡構造單價及路段率之調整,
房屋稅上漲約3~10倍,另有辦法可減免50%,
這部份合建契約不會寫到,通常是收到房屋稅單才驚覺。


3. 土地增值稅

政府視「重建」為一種房地交易,即「地主賣地建商賣房」,當然要抽土地增值稅,
以長期持有一戶台北市大安區30坪公寓為例,
土增稅大約120萬(自用減半),另有辦法可減免40%~100%,
通常地主在簽約時,容易忽略這一點。


4. 價值選屋的風險

綜看許多合約,多採「價值選屋」,
但價格表卻由建商制定,同時劃下一堆規定(地主只能從二樓開始選......),
地主易陷入被予取予求的風險。


5. 合建契約眉角極多

好好住的沒事,誰要跳入合約困擾之中呢?
從分配、選屋、稅務、規費等都可能在無意間侵蝕財產。


從以上五點大概能感受到都更龜速的原因,

現行的做法帶來太多不確定感,

如果能夠明訂權利義務、規則方法等(類似定型化契約),

地主才有機會衡量自身利弊,決定是否重建。
2019-10-25 11:37 發佈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原來有屋住的 結果一都更變成買不起房子的人 什麼1坪換一坪 原本只有35坪 現在 每間房子都給你搞6 70坪 哪來的錢去買多出來的那25坪到30坪
什麼獎勵 什麼補助
好處全給建商拿了
誰要都更
合建會多了一些沒有用的公設,房屋稅和地價稅變很高!還要繳管理費! 我覺得地主跟建商應該是六四分 地主 6建商4  或者是地主7建商3 , 建設公司報營建費用都會灌水  因為營造公司是自己旗下的 想怎麼報就怎麼報! 除了賣房子要賺利潤以外 營造的子公司費用也要賺利潤 ! 還有一點就是重建之後建壁率會變小 以前法規還沒改之前房子可以蓋好蓋滿或者是建壁率很高,不用像現在建蔽率才50 % (指住宅區)現在重蓋之後法定空地變超多! 然後跟建商合建 營業稅當然是建商繳!  而且有些都會偷工減料 要請第三方來驗屋,建商就直接退步!  大部分不想重建的原因就是 土地會被稀釋然後建蔽率會變小! 房屋稅和地價稅變很高還要繳很高管理費! 然後坪數變小!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當然反對都更啊!
例年來的經驗,最後同意的釘子戶才是最大的收益者。
我們社區為了一個釘子戶,影響我們住戶搬遷權益將近3年…
最後建商雙手奉上免費2房拜託他們入住。
不要臉的人才是天下無敵
原始容積大於法定容積,在沒有移入容積的情況下,建經公司可以提容積奬勵62。26%的計劃書,都發局也收件。政府的補助金是這樣發的,百姓簽的合約找誰要.....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真的不支持都更
舊房子就讓它放在那邊占土地就好
這樣其他建地 才會繼續漲………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感謝分享,也提供給朋友參考了...收藏下來
請參考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房屋稅變少當然是 自用 當然會變少
土地增值稅當然是合建之前持有的年數 及非營業和出租 才可以變少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另外我覺得現在的資訊越來越發達大家可能都不會聽建商在那邊屁 定價不是建商訂的 建商說要求合建55分  地主也可以連合起來了說 64分  不要就拉到 現在建設公司都一直有拉危老和都更 因為土地稀少及沒有土地和不想花那麼多錢花在土地上面 了只能這樣做不然沒有利潤沒有商機 我說對吧!?
renewhouse wrote:
都更的好處非常多,已...(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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