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保固範圍(已解決,謝謝)

請問各位
建商基本保固一年, 但我上網查了一下,漏水問題可以歸類施工瑕疵跟建商求償,請問浴廁水管漏水和馬桶底下滲水也包括在內嗎?

那如果是公設裡的廁所也有馬桶底部漏水也可求償嗎?(因為建商不願意處理這一個……)

謝謝。
2019-10-13 14:22 發佈
tt0935 wrote:
請問各位建商基本保固...(恕刪)


附上馬桶滲水照片……

公設驗收了嗎
祖祖ZU wrote:
公設驗收了嗎...(恕刪)


驗收完了,兩年屋,保固到今年5月而已。

但我上網查民法裡有瑕疵擔保保固5年, 所以才想跟建商要求修復。(相關文章網路很多)
http://www.homewell.tw/classroom/bud-class/b02-10.htm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8,&job_id=177296&article_category_id=258&article_id=100977
tt0935 wrote:


驗收完了,兩年屋...(恕刪)


請問建商有開保固書給樓主嗎?上面有寫保固範圍和保固起訖日.
tt0935 wrote:
驗收完了,兩年屋,保固到今年5月而已。

但我上網查民法裡有瑕疵擔保保固5年, 所以才想跟建商要求修復。(相關文章網路很多).(恕刪)


我讓你爭取成功

旦先上法院和建商走的3-5年的訴訟流程

你願意嗎??



願意在來談其他的
黑羽斷翼 wrote:
我讓你爭取成功旦先上...(恕刪)


三五年訴訟我不願意走,但花錢拉白布條在他兩個新建案我願意付。 😂😂😂
segundio wrote:
請問建商有開保固書給...(恕刪)


引述法律網的重點……


然而,依法院實務見解,所謂「保固」之目的,在於使買受人(消費者)取得較法定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更為有利之地位。出賣人(建商)若對於保固期間內之瑕疵負修補義務,買受人(消費者)不必證明瑕疵之發生,係交屋時即已存在,且出賣人(建商)也不得舉證證明無瑕疵而免責,因為保固之目的既在擔保,就是在確保保固期間內,標的物不會發生應由出賣人(建商)負責之瑕疵。然而保固責任之存在,並不是排除買受人(消費者)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之主張,換言之,保固期限過後,若存有物之瑕疵,買受人(消費者)仍得為主張。因此,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建商對交付「房子」價值及效用,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在交屋5年期間,若發現房屋有瑕疵要儘速通知建商,通知後半年內要向建商請求修繕、減少價金甚至解除契約,上開權利都不會因契約設有保固期而影響。
已解決,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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