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人口變化舊屋太小不堪使用決定換大一點的房子,舊屋貸款剩下170萬(房貸利率1.57%),若賣掉實價登錄約1150萬。
新屋成交價應該是2200萬,因手頭上無自備款又沒有辦法先賣後買,只能用舊屋增貸先把440萬頭期款貸出來,新屋房貸1760萬勢必使用寬限期,等舊屋賣掉大額還款後剩餘貸款約1300萬是最終的長期還款目標,想請問過程中的440萬舊屋增貸是否可以使用寬限期呢?不然在舊屋賣掉還款之前等於有三筆貸款感覺好硬啊⋯⋯
原屋增貸440萬,等於房貸總額為610萬
這種狀況下,新屋不見得貸的到1760萬
銀行是會評估貸款人的還款能力決定貸款金額的…
如果自備款差很多
建議先賣再買
寧願先租屋,多搬一次家,累一點
也別冒著兩頭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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