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請大家給我個建議!
老婆家裡有四個小孩,老婆是排行第二上有姊姊下有弟弟妹妹,弟弟為老四!他們家是屬於單親家庭
她媽媽有留一棟房子,說以後要留給小弟!
但我老婆從成年到現在已經給她媽媽不少錢(約150萬)繳房貸(一個月約3萬)...
我老婆心想,我都幫你繳那麼多錢了,為什麼不要四個兄弟姐妹共同擁有呢?
如果她媽執意要給他兒子,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上法院提告嗎?
給錢沒借據.借條.支票
僅口頭約定沒公信力都是無法界定的
與其說這部分
不如談談我遇到的
我爺爺執意給我老爸一間房子 而不跟我姑姑共同持有
不到一年就賣了一千兩百多萬 剩下十五萬
(中間的錢去哪了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甚至鬧到有點雞飛狗跳 (畢竟一千兩百萬真的不是小數目)
但我爸確確實實的盡到了扶養義務
找了個好的環境租屋給爺爺奶奶住並請了一個幫傭
(這種結果也是他們自己選的摟)
身為孫子就做到噓寒問暖多多陪伴爾偶回去聊聊天
換個想法轉個念
不是你的,想搶還得不到
是你的終究是你的.
再者....父母把小孩養大絕對不止一百五十萬
(最近小朋友剛出生,有種深刻的體悟)
身為女婿
建議可以給
但盡量別插手
免得搞得一身腥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