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親人之間的房屋移轉?

我遇到了一個情況, 想請教一下各位, 不知有沒有人知道怎麼處理才好?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10月, 我正要買一間公寓, 本來買來是打算租人, 等都更,
只是後來在買的過程中, 我老婆的哥哥因為小孩預計要在台北讀書, 想說租房子還不如就買一間,
但他錢又不夠, 所以就問我可不可以給他插一下股, 所以後來我就給他買 1/3, 我和老婆各佔1/3,房子有三個房間就一人選一間.
只是最近他的小孩台北學校沒考上,所以他就反悔了, 問我老婆可不可以把他的份買下了,
就錢來說我是沒什麼問題, 只是才買5個月好像不能賣, 所以想問是否有什麼好方法可以儘快又省錢的方式處理呢?
還是一定得等滿兩年才能轉給我們? 主要也是他哥不想再付貸款, 所以也希望能早點處理就是了, 而我也不太想為了這種事多花錢, ...但也不想說等我錢滙給了他, 結果等兩年要移轉時他又再反悔一次, 這樣搞得很麻煩....

2019-08-04 21:42 發佈
penghh wrote:
我遇到了一個情況, ...(恕刪)
不用啦!如果不超過400萬,以贈與的移轉就可以了,年底一筆年初再一筆過就好了,至於房子部分去找代書會比較準,房子登記三人共有,一人退出,重新登記應該就可以了,移轉很麻煩,費用要他出哦,合購名義,不知道你有沒有辦分割,有的話,還要再走一次買賣房屋的過程,我覺得雙方用贈與的會簡單很多,稅也會省不少,如果公告低價他的部份少於200萬而房子本身又少於200萬也是可以年底過戶土地年初再過地上物
每人每年贈與200萬以下免稅,土地贈與以公告地價計算不是市值唷,公告地價大概低於市值一半左右。。房殼不值錢。。自己算吧!


penghh wrote:
就錢來說我是沒什麼問題, 只是才買5個月好像不能賣,


為什麼?????
JIN DER LAND OFFICE
不知道你所謂的5個月內不能過戶是什麼狀況?
以下兩個方案供你參考
一、買賣:如果採用買賣的方式,要注意的是二親等間主張買賣,這個方法資料全部都要進到國稅局,然後要跟他們解釋,而且你們實際上也是買回來,所以不用太擔心,然後過完戶之後你哥記得要去申報房地合一稅,不過以你們的狀況他應該也不用繳稅,畢竟只是原價買進來而已。

二、贈與: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是220萬元,你哥持分的土地加建物現值沒有超過220萬的話就不用繳贈與稅,但是贈與有一個麻煩的問題就是,以後你要賣的時候房地合一稅,因為這1/3是贈與來的,所以你這1/3的成本就是土地加建物現值,而不是當初購入的價格。

然後還要考量的部分有契稅的問題、增值稅的問題這些誰要負擔?
你的問題
一、除非不動產被限制登記 否則 應該沒有 所謂 不能 移轉 的限制

二、你的等二年 應該 是指 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這個稅在
105年時就不動產的部分 已經修法 所以沒有 二年內移轉 要課 奢侈稅了

三、如果要回購回來 建議要用買賣方式 現行稅制改採 房地合一 之後出售要認列取得成本及出售價
格 去計算申報 房地合一稅,如用贈與方式會造成 1/3取得成本過低(通常 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
現值會比市 價低)

四、如現時移轉 需政府須收取稅務費用 土增稅 、契稅、印花稅(今年還沒取消)、地政規費 等

五、價款匯了 正常 來講 就無需等待 ,如不能移轉 或前匯了 中間拖太長時間 才移轉登記 ,很容易
出狀況
六、老婆的哥哥 出賣完畢 還要申報房地合一稅
還有 一點 如果 這狀況 是二等親 買賣 要有 明確 的 金流 ,國稅局 對於這個 審查 蠻嚴格 的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產權過戶.
不論申報贈與登記或買賣登記.都有風險.
查稅的風險.貸款人風險.贈與免稅額風險
除非對方是錢多高所得.否則建議賣他人.

採取(買賣登記)報稅.只能祝福你
..你申報買賣..國稅局抓你是(贈與+罰款)
..請務必保存所有憑證.報稅後七年備查.
..如破局.3個大稅(買賣/贈與/罰款)全繳

詳情見 https://reurl.cc/4035R
退休老人 worte:
B.採取(買賣)報稅.只能祝福你
..你申報買賣..國稅局抓你是(贈與+罰款)
..請務必保存所有憑證.報稅後七年備查.
..如破局.3個大稅(買賣/贈與/罰款)全繳
詳情見 https://reurl.cc/4035R(恕刪)


這一點..說真的很簡單解決

只要有明確的金流轉移

這些都不會是問題

真的被罰的都是金流上有問題

不然跟本沒什麼好罰的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