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
目前台北市有蠻多棟12樓層的舊大樓,電梯沒到達12樓只到11樓,住在頂樓12樓的住戶需爬一層樓梯才能到家(ps頂樓不是違章建築,是有權狀的哦)。也有10樓住宅,電梯只到9樓的大樓!
想請問為什麼當初建築師會規劃蓋這樣子的房子?
是建築技術規則的限制還是建商的問題呢?
謝謝回覆^_^
Tiger&蘋果爸 wrote:
請教大家
目前台北市...(恕刪)
這問題我也好奇...
應該跟容積率或是當初的建照..
或是建商二次施工...
或是當初最頂兩層是要綁在一起賣吧?
它這樣唯一好處只有天台少了電梯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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