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在社區辦理都更,已取得大多數人的同意,我們是不同意戶。
廠商向北市府送件通過後,公辦公聽會已經在5月舉辦。
說明書中說一坪換一坪,我們現在有20坪,
但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是30坪,我們沒有能力繳納差額價金。
找了一些資料,似乎不同意參與更新者,依更新前權利價值領取補償金,
土地增值稅減徵40%。
但如果是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
改領現金的話,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我的問題是
1. 不同意戶以後可以參與權利變換嗎?
2. 反正都更一定會違反我們的意願通過,那是不是同意都更、參與權利變換,
這樣可以少繳點土地增值稅?
謝謝大家!
uclajama wrote:
建商在社區辦理都更,...(恕刪)
就讓他都更啊....
差了10坪就銀行貸款啊!
管它什麼稅....
你都跑不掉的...
換個角度....當它完工...繳不起貸款就賣掉它...
還沒試著繳貸款就要放棄?
即使一坪100萬.10坪的價差1000萬...
貸30年也才3萬多...
很多新房子甚至能貸40年....
都更這種東西有點像公投....
當大家都決定要蓋..那你就必須順從民意..
你也可以選擇拿錢獨走天涯...
基本上我是很認同都更...
因為房子老了.真的問題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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