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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買房子為什麼沒有先試住?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子,有試乘,結婚前,可同居,為什麼買個上千萬的房子,要住十來年的房子,卻沒有試住?甚至連預售屋都有人買單?
2019-07-17 11:08 發佈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恕刪)

我想是商品的複雜性,特殊性和容易產生糾紛吧!試問....如果試住後用各種理由退訂,這房子不就是二手的了,想買的人就更少了吧?畢竟新屋和住過的還是不同...
怕遇到海蟑螂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恕刪)


成屋 不就可以~~~租一個月試住看看阿
感謝民進黨 低薪 = 省好多人事費 高物價 = 成本沒變 , 賺超多 高房價 = 賣一戶賺幾百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恕刪)

免費試吃東西食物,單價比較低,吃完就算了。
車子的話,貴一點,但沒有房屋那麼貴。
而且車子試開乘,業務員都坐在車子裡面,注意車主開車的路況,時間很短暫,也不會說鑰匙拿給客戶,讓他自己去開很久。住的體驗要一晚吧。停留的時間長。業主或業務員也不可能待在屋內看客戶體驗的如何。睡覺休息至少也要6-8個小時才夠。而且體驗完床單清潔浴室還是什麼區域打掃要另外再找人整理,還是比車子整理麻煩。
我想我是建商不會想耶,現在就賣好好的。弄那麼複雜幹嘛。
除非我自己是建商,無限有大愛,才可能考慮,由我自己作起的。
然後也不是每一款汽車有試駕,剛預新上市車款,先打廣告車的各方面外觀性能,門市先擺一台,有些門市還沒到。就沒有準備好。要晚一點才有。有些喜歡的還是怎的人,就先付一點訂金排訂單了。
很久以前我的房屋借朋友住幾天,免費的,舖床整理好,就當旅館使用,不會想這是朋友的家,免費住。就很隨意進出,還叫他妹妹,來家裡拿他的東西,叫我開門。他人在外面找他的朋友聚會。
後來就不太想聯絡了。
人百百款的,怎知道客戶會怎麼樣使用。也不能屋內裝監視系統,看使用狀況。如果不小心弄壞又不買,還要叫體驗客戶賠償也麻煩複雜糾紛多。
我自己是出租時,有給我二個月訂金,給老闆一個月的時間慢慢裝潢不算租金,大家互相體諒。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恕刪)


最後驗屋前的交屋款也過低,政府應該立法限制交屋款須30%以上。
要是死在裡面怎麼辦,幾百幾千萬賣都賣不掉了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恕刪)


試住不是問題,房子有瑕疵不處理才是問題,給你住三天,你能找到全部問題嗎?
茉莉~* wrote:
免費試吃東西食物,...(恕刪)

你試吃的東西不會是你買回去的那一包,你試駕的車不會是你買回去的那一輛,但是,房子每一間都是獨一無二的,要去哪裡生一戶一模一樣的讓你試住? 也許可以建議建商樣品屋讓客人試住看看
這是約定俗成的事,
樓主有心改變,
可以賣房時提供給人試住。
或許會賣得很好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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