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食物,有試吃,買車子,有試乘,結婚前,可同居,為什麼買個上千萬的房子,要住十來年的房子,卻沒有試住?甚至連預售屋都有人買單?
nomi88 wrote:
買食物,有試吃,買車...(恕刪)
免費試吃東西食物,單價比較低,吃完就算了。
車子的話,貴一點,但沒有房屋那麼貴。
而且車子試開乘,業務員都坐在車子裡面,注意車主開車的路況,時間很短暫,也不會說鑰匙拿給客戶,讓他自己去開很久。住的體驗要一晚吧。停留的時間長。業主或業務員也不可能待在屋內看客戶體驗的如何。睡覺休息至少也要6-8個小時才夠。而且體驗完床單清潔浴室還是什麼區域打掃要另外再找人整理,還是比車子整理麻煩。
我想我是建商不會想耶,現在就賣好好的。弄那麼複雜幹嘛。
除非我自己是建商,無限有大愛,才可能考慮,由我自己作起的。
然後也不是每一款汽車有試駕,剛預新上市車款,先打廣告車的各方面外觀性能,門市先擺一台,有些門市還沒到。就沒有準備好。要晚一點才有。有些喜歡的還是怎的人,就先付一點訂金排訂單了。
很久以前我的房屋借朋友住幾天,免費的,舖床整理好,就當旅館使用,不會想這是朋友的家,免費住。就很隨意進出,還叫他妹妹,來家裡拿他的東西,叫我開門。他人在外面找他的朋友聚會。
後來就不太想聯絡了。
人百百款的,怎知道客戶會怎麼樣使用。也不能屋內裝監視系統,看使用狀況。如果不小心弄壞又不買,還要叫體驗客戶賠償也麻煩複雜糾紛多。
我自己是出租時,有給我二個月訂金,給老闆一個月的時間慢慢裝潢不算租金,大家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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