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物通知.....有幾筆土地,還分好幾分之幾,有的還21分之3,被繼承人也已故四十幾年了,沒辦過這類案件,要怎麼申辦啊?而且部份土地還是不認識的親戚,無法聯絡。問了當地地政事務所還說會有稅金和罰鍰產生,該怎麼辦?該繼承好?還是不繼承?若繼承要怎麼開始申辦呢?若不辦繼承會有罰責嗎?請幫幫我~謝謝~
版大好你應該先把資料請出來,確認土地價值了解清楚後再來考慮有沒有值得辦理的必要如果土地價值不高,繼承人眾多的話可能辦起來都不符合成本了所以建議您找認識的專業人士諮詢請他提供意見給你與家人參考個人實務經驗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