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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稅務請教

請問 如果今年買了房子100萬
明年如果賣出也是100萬or150萬
(未滿一年)

扣除可以列舉的費用之後
(譬如仲介費,裝潢費,或乾脆算5%)

算完後
都沒賺,甚至可能小賠
那這樣也要付房地合一後的稅嗎?
如果是 那麼要付多少?
(45%)
2019-06-04 13:38 發佈
之前研究過,但有點模糊了
據我所知是賺錢的部分扣稅
反之,沒賺就扣不到
你可以再確認一下
也想知道 搬張椅子看分析
學點東西
如果計算結果是賠錢

當然 課不到稅金阿

但是 仍然要申報
因為發現住不習慣,想賣掉,

看01有沒有專業的大大,先請教一下。
xxxxx26 wrote:
如果計算結果是賠錢當...(恕刪)


謝謝大大的回覆,除了沒賺錢,或賠錢,

不用繳房地合一稅之外,


請問政府還會再收什麼嗎?

goodchin wrote:
謝謝大大的回覆,除了沒賺錢,或賠錢,

不用繳房地合一稅之外,


請問政府還會再收什麼嗎?(恕刪)


其他買賣該收的稅金都會收

黑羽斷翼 wrote:
其他買賣該收的稅金都...(恕刪)


謝謝
到時候代書會要簽聲明書說你沒賺錢給國稅局存檔
所有的收據留好包括仲介費
很多沒開發票的
goodchin wrote:
請問 如果今年買了房...(恕刪)

買賣屋各單據備好計算後賠錢就不用被扣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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