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有房東收一度七塊錢
惡質房東會崩潰.............



這新制就只是可以罰到惡質房東
【張淑晶條款!】【消滅惡房東!】租屋新制不可不知
蘇貞昌:電費不得超收、押金最多2個月、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
華視影音2019年5月30日
台北市 / 蔡慧君 黃建熒 報導
為了避免惡房東事件再次發生,租屋有新制,內容包括房東收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以及電費不能收超過台電基本電費,被認為新制是張淑晶條款,6/1就會正式上路。
房東張淑晶聲淚俱下,她被房客指控在租賃契約動手腳,為了避免惡房東事件再發生,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臉書發文,6/1起租屋新制正式上路,
內容包括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基本電費,
依照台電電價表計算夏季用電,331-500度每度3.52元,701-1000度每度5.66元,但在台北市租屋電費大都收每度5元,包租業者擔心負擔會變大,另外像是房屋修繕,原則上要由包租業者負責,這麼多的租屋新制上路,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一定要遵守,否則最高會被罰30萬元。
蘇貞昌Line全文如下:
6/1起,租屋新制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租屋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東,政府正式規定:
1.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
2.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
3.電費不得超收
鄉親家裏若有在租屋的子弟,請告訴他們這則好消息,讓大家出外打拚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