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在桃園看到一間房屋
我跟我老婆都很喜歡 也下了斡旋 請仲介去談
然後 對方屋主也同意我們開的價格 簽下斡旋書
可是就在 要正式簽約前 屋主反悔了(嫌仲介的費用太高)
屋主要私下與我們交易
所以 我們就配合演出 雙方在仲介那邊 簽下和解書 同意無條件解除先前跟仲介的哪一份買賣要約書
不過在和解書 上有一條但書 就是 我們雙方在5/15 前不可以私下買賣 如果有上述情事
就視為仲介成交 我們雙方就要付仲介費用給他
我的問題是:
1.當初合約與和解書上 都是用我老婆的名字 我都沒有流任何資料在仲介那邊 哪如果 我們自己與屋主交易 所有的合約與文件都是用我的名字的話 如果 我們在5/15前完成交易並過戶 如果仲介要主張 仲介完成 並要求我們付仲介費。哪這樣 我們在法律上 是否站得住腳 因為 簽約買賣的人 與當初仲介那邊的合約並不是同一人。
2.仲介是否真的可以查到相關資料 證明我在5/15完成過戶 並證明我跟我老婆的關係 而向我們索取仲介費用
因為 我們會比較吃虧 如果真的成交過戶 屋主可以拿錢 拍拍屁股走人 可是我們就會被仲介找到 因為他知道 我們的住址。
3.是否 我們可以先跟屋主下訂 然後等到5/15 在正式簽約 並開始過戶的事項。可是怕屋主收了定金 就跑了
可否請懂得相關問題的人 給我建議 因為這是我們第一次買房子
謝謝
A2:新的建物謄本,上面是會註記,登記原因跟登記日期的。
A3:找你自己信任的代書,如果屋主說要用他的代書,建議是不要,比較安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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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樣您的風險比屋主大,是因為屋主覺得仲介費太高的話,而要私下成交的話,那屋主有把仲介費回饋給您嗎?
如果有的話,可以考慮看看等到5/15後再跟屋主簽約。
2.你們協議在5/15這個日期,有可能是屋主的委託期到5/15,如果先簽約的話,仲介還是可以跟你們雙方,收取服務費,先問看看屋主跟仲介的委託到什麼時侯。
3.感覺這個屋主怪怪的,因為一般委託仲介,又幫他找到買方,仲介也做了行銷工作,付仲介費是合理的,當初在委託仲介賣屋時,他應該就知道仲介費大約付多少了。
4.如果您真的擔心交易安全,還是找仲介幫你服務,風險會比較低,如果因為一點點的仲介費,而損失更多的錢,會不划算的。
祝您買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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