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有一事想請大家幫我解除心中疑慮
小妹我於5/3衝動下訂一間房
已付訂金10萬,並寫紅單預約一房型並拿回契約書審閱
回去多方考量後,決定先退訂
5/7向代銷人員告知需要退訂但當天代銷人員休假
所以5/8進行退訂事宜
退訂程序為代銷中心先提供了信用卡授權交易取消通報表(無給副本)
後退回原簽單給我,代銷中心拿回原紅單並請我簽了退戶切結書
請問這樣是否有合乎退訂程序?
我手中唯一拿回的僅有我的簽單,這樣正常嗎?
麻煩各位幫我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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