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地持有期間 = 個人持有期間 + 遺贈(被繼)人持期間( 因繼承所取得的房地 & 因配偶贈與所取得的房地..皆然 )樓主阿公..欲贈予的建地應不止在2016.01.01(房地合一實施)以後才取得的那麼土增稅有但是沒有 房地合一..這個稅基卻有財產交易所得..需要申報(賣價 - 阿公贈予建地"當時"取得成本)
volks and k8 wrote: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地...(恕刪) 嗯.........錯誤點1. 題目沒有提到是「遺贈」,所以,如果是自行假設,請提出說明2. 遺贈,不能適用舊制。只有「繼承」,才有機會用舊制。3. 請查詢「稅基」的定義房地合一,四個字,不是「稅基」4. 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的法條......「純土地」不用課徵 財產交易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