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贈與

想請問一下

兩年前我阿公給我一塊在南投的建地,現在如果出售需要繳什麼稅金之類的嗎?
2019-04-26 20:34 發佈
如果是建地

那你賣掉, 需要繳納
1. 土地增值稅
2. 房地合一稅
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地

持有期間 = 個人持有期間 + 遺贈(被繼)人持期間

( 因繼承所取得的房地 & 因配偶贈與所取得的房地..皆然 )


樓主阿公..欲贈予的建地
應不止在2016.01.01(房地合一實施)以後才取得的



那麼
土增稅有


但是
沒有 房地合一..這個稅基


卻有
財產交易所得..需要申報
(賣價 - 阿公贈予建地"當時"取得成本)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volks and k8 wrote:
因遺贈所取得的房地...(恕刪)


嗯.........

錯誤點

1. 題目沒有提到是「遺贈」,所以,如果是自行假設,請提出說明

2. 遺贈,不能適用舊制。只有「繼承」,才有機會用舊制。

3. 請查詢「稅基」的定義
房地合一,四個字,不是「稅基」

4. 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的法條......「純土地」不用課徵 財產交易所得稅。

xxxxx26 wrote:

嗯.........

...(恕刪)

哇好棒棒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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