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月入百萬的假房東真詐財,專找小額投資


掌控近百間套房的許姓男子,光靠收租就月入百萬元,5年來不法獲利高達數千萬元,但卻從不付錢給公家單位及投資人,投資人發現被騙之後提告,才驚覺許早已脫產。

一提到「公宅蟑螂」許姓男子,最大苦主高小姐滿腹委屈,當初以為標下公宅轉租可大賺一筆,還找了弟弟、朋友一起投資,沒想到最後損失近千萬元,還欠了公家單位數百萬元租金、違約金,讓她差點想要一死了之。

但許姓男子收了租卻從不把錢付給公家單位或投資人,等於做無本生意。面對投資人詢問,許一開始以部分套房還沒租出去,或租金尚未回本為由,要投資人稍安勿躁。等投資人收到公家單位的租金催繳通知時,許又騙投資人不用理會,他會透過管道打點處理。

高小姐等投資人雖然察覺有異,但因已投入大筆金額、擔心血本無歸,所以不願與許姓男子撕破臉,雙方持續談判約1年,投資人終於忍不住提起刑事、民事告訴,要許賠償,並向法院聲請查封許的財產。

結果清查後才知道許姓男子早已脫產,名下根本沒有任何資產,就連他與房客簽的租約,出租人都換成老婆及小三、小四的名義,由她們替許繼續收租。更惡劣的是,許甚至把部分套房的「收租權」轉賣給別人,讓投資人求償無門。

為了自保,高小姐曾主動聯繫國有財產署、鐵路局等公家單位,希望他們協助處理,但是這些單位卻以租約尚未到期、屋內還有人居住、無法強制驅離等理由推拖,最後只寄出存證信函呼籲租客搬離房屋。

另外在民事告訴部分,高小姐打贏官司,取得「債權憑證」,但因許姓男子名下沒有任何資產,法院的憑證等於是廢紙一張。至於刑事告訴部分,由於許很會鑽法律漏洞,檢方最後根據雙方的合約,認定屬於投資糾紛,不構成詐欺犯罪,因此對許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小姐等受害人認為,許姓男子把國家資產當作詐財的工具,相關單位不應該放任,一定要想辦法讓他把錢吐出來,並得到應有的教訓。



自稱月入百萬的假房東真詐財,專找小額投資
2019-04-22 12:06 發佈
這年頭想要快速賺錢真的差不多就是這類手法

房價已落底,大家趕快買房,在不買,明年翻倍漲,後年只能含恨買郊區

陋不漏居 wrote:
掌控近百間套房的許姓男子,光靠收租就月入百萬元,5年來不法獲利高達數千萬元,但卻從不付錢給公家單位及投資人,投資人發現被騙之後提告,才驚覺許早已脫產。
一提到「公宅蟑螂」許姓男子,最大苦主高小姐滿腹委屈,當初以為標下公宅轉租可大賺一筆,還找了弟弟、朋友一起投資,沒想到最後損失近千萬元,還欠了公家單位數百萬元租金、違約金,讓她差點想要一死了之。
但許姓男子收了租卻從不把錢付給公家單位或投資人,等於做無本生意。面對投資人詢問,許一開始以部分套房還沒租出去,或租金尚未回本為由,要投資人稍安勿躁。等投資人收到公家單位的租金催繳通知時,許又騙投資人不用理會,他會透過管道打點處理。
高小姐等投資人雖然察覺有異,但因已投入大筆金額、擔心血本無歸,所以不願與許姓男子撕破臉,雙方持續談判約1年,投資人終於忍不住提起刑事、民事告訴,要許賠償,並向法院聲請查封許的財產。
結果清查後才知道許姓男子早已脫產,名下根本沒有任何資產,就連他與房客簽的租約,出租人都換成老婆及小三、小四的名義,由她們替許繼續收租。更惡劣的是,許甚至把部分套房的「收租權」轉賣給別人,讓投資人求償無門。
為了自保,高小姐曾主動聯繫國有財產署、鐵路局等公家單位,希望他們協助處理,但是這些單位卻以租約尚未到期、屋內還有人居住、無法強制驅離等理由推拖,最後只寄出存證信函呼籲租客搬離房屋。
另外在民事告訴部分,高小姐打贏官司,取得「債權憑證」,但因許姓男子名下沒有任何資產,法院的憑證等於是廢紙一張。至於刑事告訴部分,由於許很會鑽法律漏洞,檢方最後根據雙方的合約,認定屬於投資糾紛,不構成詐欺犯罪,因此對許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小姐等受害人認為,許姓男子把國家資產當作詐財的工具,相關單位不應該放任,一定要想辦法讓他把錢吐出來,並得到應有的教訓。


內文把房子換成其他東西一樣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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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被騙者這樣多

這不是常常出現的詐騙手法
大爆笑情報交流站
陋不漏居 wrote:
為何被騙者這樣多這不...(恕刪)



應該不是太常出現,我沒遇過也不知道這種騙法。





這樣還不算詐欺
怎樣才算詐欺?
只要是投資就不叫詐欺而是糾紛?

就像是拿菜刀揮舞劃傷人是殺人,
開車高速撞死多人,只算是車禍過失,最高不過7年.
是交通工具的車子其實也可以是致命武器,國外也常成為恐攻武器,

這些法律人的腦袋是否有與時俱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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