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間位於桃園市瑞慶路xxx山社區房子,該房子與附近xx世紀房屋簽銷售合約,一般約非專任約。合約已定委託銷售金額,同時間又要求簽訂契約變更合意書,該合意書內容為若達到合意底價,則視同成交。
簽約當下有問都還沒找到任何1組客戶,為何要先簽好一張變更價格合意書,仲介告知這是程序,也就是底價金額,若真的有客戶談到底價會先知會我同不同意。才會正式簽訂合約,因此仲介為鄰居不疑有他,當下也就同時簽了。但覺得事後不妥,於簽訂合約第3天再次提醒仲介沒到原先銷售單價,我是不賣的;仲介也回說會先通知我再談才簽約,這部分都有line溝通文字記錄。
不料事隔一天,他跟我說有談到一組客戶,已到合意書底價要求簽約並已收訂金,當下傻眼,並質詢他說不是有line溝通確認嗎,一定要先與我談再決定,仲介這時確說是同事銷售談好,需依合意書走,若不簽就是違約,整個態度覺得非常差,切約過程中也一直幫買方講話,包含付款條件,因不懂這些流程怕被告只好簽了。
哪我用line溝通不就表達變更原合意內容嗎?
此屋為家母去年過世前贈與給我,且先前此屋有非自然死亡,母親因近幾年身體不好需要照顧母親,才搬過去住,如今母親因病過世,才有出售打算,想說觸景傷情,現搬回原住所,如今想處理掉,雖然為事故屋,畢竟也有感情,本身又無經濟上問題',縱使日後賣不出去也沒關係,都已告知未達我設定價格堅持不賣,正式簽約時也希望買方雙方合意解約,但買方不肯。
如今總覺得很對不起母親,並對仲介態度非常反感。
ps:簽約時都沒幫我概算我有那些稅負及金額,無任何告知事項,事後查知稅負不少。
請問仲介是否有瑕疵,及要求做損害賠償?請教01前輩
awen6594 wrote:
我有一間位於桃園市瑞慶路xxx山社區房子,該房子與附近xx世紀房屋簽銷售合約,一般約非專任約。合約已定委託銷售金額,同時間又要求簽訂契約變更合意書,該合意書內容為若達到合意底價,則視同成交。
簽約當下有問都還沒找到任何1組客戶,為何要先簽好一張變更價格合意書,仲介告知這是程序,也就是底價金額,若真的有客戶談到底價會先知會我同不同意。才會正式簽訂合約,因此仲介為鄰居不疑有他,當下也就同時簽了。但覺得事後不妥,於簽訂合約第3天再次提醒仲介沒到原先銷售單價,我是不賣的;仲介也回說會先通知我再談才簽約,這部分都有line溝通文字記錄。
不料事隔一天,他跟我說有談到一組客戶,已到合意書底價要求簽約並已收訂金,當下傻眼,並質詢他說不是有line溝通確認嗎,一定要先與我談再決定,仲介這時確說是同事銷售談好,需依合意書走,若不簽就是違約,整個態度覺得非常差,切約過程中也一直幫買方講話,包含付款條件,因不懂這些流程怕被告只好簽了。
哪我用line溝通不就表達變更原合意內容嗎?
此屋為家母去年過世前贈與給我,且先前此屋有非自然死亡,母親因近幾年身體不好需要照顧母親,才搬過去住,如今母親因病過世,才有出售打算,想說觸景傷情,現搬回原住所,如今想處理掉,雖然為事故屋,畢竟也有感情,本身又無經濟上問題',縱使日後賣不出去也沒關係,都已告知未達我設定價格堅持不賣,正式簽約時也希望買方雙方合意解約,但買方不肯。
如今總覺得很對不起母親,並對仲介態度非常反感。
ps:簽約時都沒幫我概算我有那些稅負及金額,無任何告知事項,事後查知稅負不少。
請問仲介是否有瑕疵,及要求做損害賠償?請教01前輩(恕刪)
簽了就有效..
一般口頭和簽約..會以簽約為主
口頭上爭議不斷..喜歡就上法院讓法官幫你解釋那個為主吧
致於是兇宅的問題
如果你沒告知
仲介和買方可和你求償
還有...稅金問題..說真的..關仲介屁事=-=
awen6594 wrote:
我有一間位於桃園市瑞慶路xxx山社區房子,該房子與附近xx世紀房屋簽銷售合約,一般約非專任約。合約已定委託銷售金額,同時間又要求簽訂契約變更合意書,該合意書內容為若達到合意底價,則視同成交。
簽約當下有問都還沒找到任何1組客戶,為何要先簽好一張變更價格合意書,仲介告知這是程序,也就是底價金額,若真的有客戶談到底價會先知會我同不同意。才會正式簽訂合約,因此仲介為鄰居不疑有他,當下也就同時簽了。但覺得事後不妥,於簽訂合約第3天再次提醒仲介沒到原先銷售單價,我是不賣的;仲介也回說會先通知我再談才簽約,這部分都有line溝通文字記錄。
不料事隔一天,他跟我說有談到一組客戶,已到合意書底價要求簽約並已收訂金,當下傻眼,並質詢他說不是有line溝通確認嗎,一定要先與我談再決定,仲介這時確說是同事銷售談好,需依合意書走,若不簽就是違約,整個態度覺得非常差,切約過程中也一直幫買方講話,包含付款條件,因不懂這些流程怕被告只好簽了。
哪我用line溝通不就表達變更原合意內容嗎?
此屋為家母去年過世前贈與給我,且先前此屋有非自然死亡,母親因近幾年身體不好需要照顧母親,才搬過去住,如今母親因病過世,才有出售打算,想說觸景傷情,現搬回原住所,如今想處理掉,雖然為事故屋,畢竟也有感情,本身又無經濟上問題',縱使日後賣不出去也沒關係,都已告知未達我設定價格堅持不賣,正式簽約時也希望買方雙方合意解約,但買方不肯。
如今總覺得很對不起母親,並對仲介態度非常反感。
ps:簽約時都沒幫我概算我有那些稅負及金額,無任何告知事項,事後查知稅負不少。
請問仲介是否有瑕疵,及要求做損害賠償?請教01前輩
樓主辛苦了,在01發文要打對方全名不然會被回收喔
如果陳述的都是事實就不用擔心法律問題
所謂底價本來就是你能接受最低的售價
仲介沒有先幫您概算所有費用顯然有缺失
稅金手續費仲介費這些本來就是你要一起考慮後再得出底價的
賣房不是小事,感覺您自己也沒有做足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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