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外公病奄,外婆年邁。多子多孫的外公婆患上了台語俗諺"姊尬狗西北"的症狀。翻成國語是多子餓死爸。三個舅舅和兩個阿姨成日回去不是探望老人家,而是一直嘮叨長輩要把家產二甲多地均分,適逢宜蘭地產售價正高之時。無奈之下外婆求助家母解圍。家母因外公婆在四十年前要將未成年家母許配給一位地主智能不足的獨子用來奪產。遭家母以死抵抗逃婚另嫁。而要求家母簽訂日後不得繼承財產合約。家母以此回絕無法涉入財產爭議,也會遵守約定放棄繼承。
長期下來家母除了偶爾回去照顧長輩起居外,遇有家產議題立馬起身回家不聽。外公於八年前歿後。家產已由外公贈與外婆。外婆數日接受兒女疲勞轟炸分產,於是分配財產,家母維持約定不受贈與亦不參與。土地移轉後,得到土地房子的舅舅及阿姨紛紛出車禍。其中大舅土地移轉後三日在桃園被車撞死,其他舅舅阿姨人在各地不同時也輕重不一的受傷。五年前外婆歿。
家母認為家產已贈與完畢,不需要去辦理拋棄繼承。不知舅舅在兩個月後提出家庭會議招集家母阿姨們,輪番要家母拿出印鑑證明三份用來辦理遺產稅。家母以遺產稅不須印鑑證明辦理為由拒繳,協商破裂。阿姨又委律師提出分割家產之訴要家母出調解庭。庭間委託律師百般羞辱家母是因不孝才沒有得到土地,經調解委員制止後才拿出與外婆贈與合約的一小部份給家母看。內容為給家母四十萬元,其餘財產歸他們。而對造卻一直大聲斥喝如家母同意既為不孝。家母同意簽名了,我是家母的輔佐人也簽名了。
完事步出庭時,大舅媽一直要我們提告民事爭家產,我們不理。二舅快步拿出外婆的印鑑證明說是他去戶政在外婆死後一日偽造委託書辦的。家母生氣了,羞辱家母事小,羞辱外婆事大,因此家母提告舅舅偽造文書。每想到出庭時,舅舅和阿姨一直說要我們提告民事為什麼提告刑事,還要我們快提告民事。經檢察官審理後為偽造委託書無誤但是印鑑證明沒有使用,判不起訴。我行再議成功,再一次檢察官審理以不起訴的好為由行不起訴。家母氣消不再議。大舅媽在庭外拿出大把錢要給家母請律師提告爭產之訴被回絕,大聲喊著如果不提告民事她要兒子改姓讓外公難看。家母繼續不理會上車走人。
偶一日在工作時有耳聞到客戶閒聊,說是他叔叔在繼承爺爺奶奶全部家產後,拿幾十萬給他要他媽媽請律師提告爭已分配的家產,不然他叔叔無法變賣土地。我似曾相似的場景浮出腦海。原來對付不肖子孫還有這招的。
C09008M wrote:
意思是家母即使有簽約不繼承.
但也需你家母簽下拋棄繼承.你那些舅舅 阿姨才能賣土地的意思嗎??
應該是只有口頭說不繼承
但在民法上沒有簽拋棄繼承就不算
記得當初想把我爸的戶口結清
不想留個空戶頭在銀行
裡面只剩不到一百塊錢
也要我們所有繼承人都蓋章
才能只這不到一百塊錢給其中一個人領走+銷帳戶
我媽說當初就是因為這樣
實在很麻煩
外公外婆又開了一堆銀行的帳戶
所以後來她們家都沒人要去銀行處理
現在每個銀行都還有外公外婆的帳戶
裡面都是零散的幾塊錢
當然這些零錢會繼續繼承給後面的子孫們...
不過既然樓主媽說不繼承
那就直接簽拋棄不就好了?
簽完之後立馬搬家,不用再跟這些人有連絡比較好
改天他們的不肖後代欠債
沒良心的討債集團可不會管你們感情還在不在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