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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鑰匙備份給男朋友

各位好,請問一下,我們家公寓有出租給別人,但其中有一個房客擅自把外面大門(其他住戶共同進出的門)以及進到屋內的鑰匙備份給男朋友,讓他自由進出,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呢?因其他住戶有在問說這男生是誰?怎麼會有外面大門的鑰匙,有不安全的感覺,謝謝。

4/1補充: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們公寓是限租女性,也包水電網路,但問題是那個房客已變成不定期契約(因為我媽媽當初很信任這房客,所以沒有定時簽約),導致不能合約到再重新簽約加入事項了。
2019-03-29 10:37 發佈
如果簽約時,有特別註記只限一人住
或是禁止帶朋友回家
就違法了
如果當初租的時候,什麼都沒講
想也知道...男女生都會帶另一伴/朋友出入
如果是更親暱的人,打鑰匙給他自由進出也是合理的

Beren 01 wrote:
如果簽約時,有特別...(恕刪)


不過沒經過房東同意,擅自打鑰匙給其他人進出,造成其他樓層住戶困擾(不知道是不是壞人),這樣也算合理嗎?

Erica750706 wrote:
不過沒經過房東同意...(恕刪)


事先有規定清楚就不合理

事先沒規定的事情,就不要事後再來扯合理不合理.

midnightages wrote:
事先有規定清楚就不...(恕刪)


所以就算不合理也沒拿房客沒轍就是了,畢竟簽約時沒有備註是吧?

Erica750706 wrote:
不過沒經過房東同意,...(恕刪)

依照我在外面租屋10年的經驗
房東才不會管你帶誰回家 打了幾把鑰匙(很多房客會自己換鎖)
只求房租按時繳
不要在房子內自殺
不要變成垃圾屋
不要搞破壞
不要半夜大叫跳舞吵鄰居

至於
租屋者的男朋友 是不是危險人物
只能說是由租屋者負責
如果房東覺得她男朋友可能吸毒/可能是通緝犯
乾脆直貼退租 不要再租給他了

不然租屋就是把整個使用空間(包含公共出入地方)都給租屋者了
沒特別條件就簽約
事後再約束租屋者不能怎樣 是有點不合理的

如果樓主的鄰居都怕
你又不能保證是好租屋客
還是早點解約省得大家都清淨(要付給租屋客違約金)
Erica750706 wrote:
所以就算不合理也沒...(恕刪)


因為這本來就跟合理不合理無關.

法律,合約是底線,不違底線,要扯合理不合理,其實是你自己不合理.
因為你們是房東
如果其他房客有疑慮
或是你當初沒講好
建議退租請他們搬家
然後下次開始出租前先跟房客約定好



Erica750706 wrote:
各位好,請問一下,...(恕刪)

Erica750706 wrote:
各位好,請問一下,...(恕刪)


沒那麼嚴重

請她跟其他住戶打個招呼

也讓她知道你重視安全你有注意到這間事請她共同維護居家安全
你是房東,租屋契約沒有寫限制一人居住不得帶親友過夜就沒辦法要求別人不帶別人回家
租約期間當然不能改,但可以先聲明未來到期續約將禁止或不續約退租

如果你租的公寓有限女,其他女室友可能不好意思啟齒或怕得罪,建議你以房東身分跟這個打鑰匙給男友的女生說明
以免造成其他同住女生不便,不希望她將鑰匙外流,將鑰匙取回,否則到期就退租

大可打開天窗說亮話
如果妳在家脫光光,結果其他女室友的男友鑰匙一開就進來把妳看光光,換成妳會怎樣?
房東要出面維護其他室友的居家安全

我也當房東租人房屋,我也不喜歡房客帶人回來過夜,因為我的水與瓦斯是包在房租內的,她帶人來就會洗澡用水、用瓦斯,造成我開銷變大,但卻沒付我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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