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請問一下,我們家公寓有出租給別人,但其中有一個房客擅自把外面大門(其他住戶共同進出的門)以及進到屋內的鑰匙備份給男朋友,讓他自由進出,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呢?因其他住戶有在問說這男生是誰?怎麼會有外面大門的鑰匙,有不安全的感覺,謝謝。
4/1補充: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們公寓是限租女性,也包水電網路,但問題是那個房客已變成不定期契約(因為我媽媽當初很信任這房客,所以沒有定時簽約),導致不能合約到再重新簽約加入事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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