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 限制登記問題請教

我媽與親戚5人共有一塊土地,因與建商合建未能有所共識,我媽欲出售持分土地予建商
調閱謄本發現我媽的部分有限制登記事項:預告登記請求人誰,未辦妥所有權登記予請求人前不得移轉於他人,限制範圍1/10
想請問我媽能自主處分限制外的9/10持分嗎?若有過半持分及共有人同意,能整筆土地出售嗎?倘若這誰不願註銷不願賣也不願談,就只能這樣耗下去嗎?
2019-03-06 22:05 發佈

kico456966 wrote:
我媽與親戚5人共有...(恕刪)


特別>民法。

所以可以賣, 但共有人 有優先購買權。

也就是要先通知共有人買要賣的價格。

然後 契約的 約定,不得違反 民法 。

所以無效契約的內容應該很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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