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座向是座西朝東,空的面在南邊(一塊空地),最後一間外牆有開窗,所以採光很好,但最近去看時發現建商把窗戶的洞都用隔板封起來,說是為了申請使用執照。
請問這是不是代表其實開窗不合法,未來空地若是有蓋房子的話,窗戶都要封起來呢

2.最近看的房子發現,到差不多3樓或四樓要從房間出陽台的門,或多或少都會有裂縫出現,建商表示那是因為磁磚拉扯才導致的,不引響漏水?這是正確的嗎?請各位幫忙評估看看


3.另外就是社區對外道路,建商只持有一部份,他說他擁有永久使用權和過路權,可以提出證明!但是路權不在住戶身上,要是以後建商倒閉什麼的,是不是可以收回路權?有什麼確保住戶的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