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
最近看房看到東湖一帶的中古屋(電梯大樓)~ 土地使用是商三<特> 原商一
上網查了一下~有個大直一帶的新聞是說商業用地作為住宅使用被市府要求改善
查了下法規 似乎也只有負面表列不可使用之範圍,且週邊整排都看起來是自用住宅阿~
想請問是否可以合法作為自用住宅~稅&水電費是否可以自用費率正常登記呢?
另外請教,若居民要將其其中一戶登記為公司,是否可以自由變更? 感謝感謝!
麻煩了!
tadpole0952 wrote:
各位先進~
最近看房看到東湖一帶的中古屋(電梯大樓)~ 土地使用是商三<特> 原商一
上網查了一下~有個大直一帶的新聞是說商業用地作為住宅使用被市府要求改善
查了下法規 似乎也只有負面表列不可使用之範圍,且週邊整排都看起來是自用住宅阿~
想請問是否可以合法作為自用住宅~稅&水電費是否可以自用費率正常登記呢?
另外請教,若居民要將其其中一戶登記為公司,是否可以自由變更? 感謝感謝!
麻煩了!
回標題
可以
旦..不是每塊土地都行
這是目前的現狀
轉貼一個過去板友討論時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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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台北市市民信箱回覆: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有關您來信反映「請問台北市商業區土地到底可否有合法住宅使用」一案,經本局了解回復如下:
一、有關您來信所提商業區土地到底可否有合法住宅使用一節,查本市第一至四種商業區,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得允許作住宅使用,
至有關大彎北段地區係於83年擬定都市計畫時劃定之「商業區(供商業購物中心使用)」、「商業區(供觀光旅館使用)」及「商業區(供一般商業使用)」於都市計畫書載明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屬特定專用區性質,與現行本市第一至四種商業區不同,亦不適用前開自治條例內商業區使用用途部分之規定。
二、有關何種商業區土地可以合法住宅使用一節,查本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計有:
士林官邸北側「特定商業區」、
中山大彎北段「商業區(供商業購物中心使用)」等及「娛樂區(供娛樂購物中心使用)」等、
信義計畫區「一般商業區」等、
內湖舊宗段「商業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內湖潭美段「辦公服務區」等、
南港向陽段「商業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南港路「特定商業區(二)」、南港車站「特定商業區(A)、特定專用區(B)」等
及南港經貿園區「商業區(供商務設施使用)」等(C13-1街廓除外)。
若需查詢本市土地使用分區請至本局「土地使用分區申請及查詢系統」查詢(網址:http://www.zonemap.taipei.gov.tw/dark/showmapMai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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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53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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