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土地買賣專家解惑!

我在106年4月份取得(贈與房屋)>適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房地合一稅)新制
持有1年以內為45%
持有1年~2年以內為35%
持有2年~10年為20%
持有10年以上為15%
..............................................................................
但我想2019年(108年4月)賣出此房屋>持有2年為20%稅率
計算方式:
售價-成本(買價)-相關費用-土增稅=獲利金額
獲利金額×稅率
請問?
我要賣280萬元
那麼?
售價是280萬元-成本(買價)-相關費用-土增稅=獲利金額×20%稅率
贈與房屋的成本(買價)是如何計算和評定?
贈與房屋的成本(買價)=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2019-01-24 17:45 發佈


o590713 wrote:
贈與房屋的成本(買價)=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就是這句話~ 大方向正確

只是喔 政府好心, 可以給你用物價指數去換算



106年四月的物價指數 是101.7%

也就是說, 你用贈與當年度的公告現值*101.7%, 就是你的<買價>
瞭解,這樣扣除的稅額應該不低~
也就是說:如果還委託房仲業,賣屋的抽成費用以售價的4%計算~


o590713 wrote:
瞭解,這樣扣除的稅...(恕刪)


是的~



這幾年不動產稅賦的法令很有趣

立法時, 一般民眾歡欣鼓舞

當這些民眾要賣屋時, 就傻眼了



所以說, 害人之心不可有阿~~

不要以為立法是課徵到有錢人的稅而已

而是大家都遭殃~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