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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耐心看完及解答,小弟也有諮詢過朋友也是說我目前看來很不利
想請問的是:本票現在在仲介那,且本票上面也沒提到指定人,有試過要跟仲介拿回來,但是仲介說買方也會怕到時候撥款下來我不還那200萬就拒絕還我
本票在108/1/15無條件兌現。現在我該注意的是什麼?
走法院是直接申請訴訟嗎?還是先到法院找律師諮詢呢?
這樣下去我不會違約嗎?雖然從頭到尾我一直是很配合的那位
再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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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子的,土地跟房子是跟親戚共有(我持分較多)
當初也協議好有共識要把房子賣掉,合約也簽了(授權給我),但是在我告知她合約書上賣的金額跟實際上賣的金額差了200萬之後卻避而不見不繳所需的資料如印鑑、所有權狀。
當初因為買方要跟銀行多貸有要我們幫忙,而我也很白癡的寫了一張200萬的本票所以才會有合約跟實際拿到的200萬價差。
再加上土增稅稅單也要先繳才能過戶,代書後來有提議因為親戚人間蒸發,只剩2個方法
1.用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把親戚該拿到的錢提存在法院(會照合約上面寫的金額去算,也就是會比實際下去算的還要多拿約莫40萬給親戚)
2.告知買方土增稅先撤銷(應該是類似終止買賣合約),接下來就得看買方怎麼談違約了
我想問的是,今天我該交的該配合的都有配合,問題在我親戚,如果真的違約了我也要付責任嗎?或是我有沒有什麼可以求償的方式跟親戚求償?
如果真的買賣不成、那我壓在房仲那邊的本票也會銷毀嗎?(兌換日期早已到了)
我很怕違約又要再多給買方200萬本票,我只是一個窮苦 人家,因為母親過世不到半年,家裡兩位親人又是重度身心障礙患者,有結婚二寶剛出生不到半年,經濟來源只剩我(老婆剛做完月子請育嬰中),一個人照顧6個再加上身障者,我已經壓力很大了接下來還要面臨這個難關,請大家幫幫我,謝謝你們耐心看完。
也就是買方和代書和親戚三方都是同夥人
既然有合約 趕快依據合約先去法院向親戚提起訴訟,存證信函功用多大我不曉得,最好親自去法院向專業諮人士把情況都說清楚,然後詢問一下可否解套,回歸正常買賣程序,但是我建議是直接提起訴訟比較好,因為你有"授權"。
有共識要把房子賣掉,合約也簽了(授權給我)
當初因為賣方要跟銀行多貸有要我們幫忙,而我也很白癡的寫了一張200萬的本票所以才會有合約跟實際拿到的200萬價差。也就是說沒賣成可能會虧200萬, 因為你未成交先付了200萬本票給對方 ,讓對方好有現金當頭期款,或是持本票向銀行談條件,再去貸款買你的房子。
反正我也不是很懂,這張本票你要趕快向法院爭取確認存在。
不然對方反而會說你因為積欠對方欠款才簽的本票,也有可能說是你下的簽約金,
所以你才會有沒成交還要再付兩百萬的違約金的情況。
如果你還未跟對方或仲介講明情況
可能先要假裝一個藉口 就是要求仲介把本票還給你 說是拿去給你的親戚看
或是這本票要先去法院公證。
如果對方不答應 那就是有詐 ,因為日期還沒到,他們也沒用,
趕快去向法院申請對方違約,並且確認本票的金流。
法院都可以免費諮詢 很有用的 也比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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