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在租屋的先進
租客租屋簽約問題
1.契約內容除了押金,租金,期限..........等等基本的項目外
各位租客先進還會增加哪些項目?項目內容?
2.如上述1,要另外增加進去的項目,是簽約前請房東事先把討論好的
寫進契約裡,在簽約那天再做確認?還是當天簽約時在寫進去?
請問各位的經驗是?
感謝
房東的認知一定是租得很便宜了不要來吵這些有的沒的,你今天不是租五星級豪宅差不多就好
沒寫的部分就依據一個原則,不爽不要租
一般來說租客都是比較弱勢,你可以主張全部東西都是房東要負責修繕,但到時他可以不續約或漲房租跟你收回來,玩到底你是玩不贏的
所以我常說租客要比房東還沒下限,你能做到退租時髒亂不堪又欠租金,事後再去檢舉房東逃漏稅你就贏了
這裡再舉個我以前退租的經驗,退租點交的時候才發現某間房間冷氣壞了,但租屋期間從來沒人開過那台冷氣所以一直沒發現(合約也沒寫冷氣壞了責任歸屬),房東一度要扣我的押金,還好房東的兒子很明理認為那台舊冷氣本來就要汰換了,不然押金在別人手上你要拿回來難如登天(除非你要為了幾萬塊去打官司)
總歸一句話,打契約能多清楚就多清楚才減少爭議,當然房東看你這麼煩會直接叫你找別間就是
andy52017 wrote:
日後要請房東負責修繕...(恕刪)
再好的房東
要求太多也會不想租
每個房東的海派度不同 沒有絕對的答案
個人換過4個房東
學生時期:
什麼壞了房東都會修到好,電燈,冷氣,門鎖,房間螞蟻太多也可以(會拖時間1個月內)
剛出社會菜鳥期:
電燈>使用者問題,自行修理
冷氣>上個房客沒抱怨過,你的問題
因為房東很討厭
加上環境太潮濕,租半年就走了(沒扣押金)
剛到都市社會人士:
什麼壞了房東都會修到好,電燈,冷氣,電視,網路,廚房牆壁磁磚破裂,外面走廊太髒(三天內完成)
很棒對吧?因為房租他媽的超貴
後來鄰居太機掰,什麼都要抗議我很吵,租8個月就搬走了
扣了1個月的房租(噴血)
老練的裝可憐社會人士:
壞了可以跟房東說,另請水電幫忙處理
因這個房東人很好
房子在黃金地段,租金又便宜,只收半個月押金
因此東西壞掉能自己處理的都不會麻煩房東
唯一上個月瓦斯爐壞了,麻煩房東來也直接換全新,沒收錢
總結
好的房東帶你上天堂
壞的房東讓你雞雞叫
當然房東也想要好房客
互相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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