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鑑界的問題

最近土地的問題...

因為有一個點有爭議

前後地政人員量有20CM的差異

要問點與點之點的距離

測量的人員全推說他們不知道

不然就叫我們自己去量600分之一的地籍圖

結果都以他們現場說的點為準???



後來申請縣府的測量

測量當天,我跟他們要座標點,但是測量人不給

叫我不要為難他

我就在完金沒有判斷標準之下

被迫要接受他們的測驗結果嗎???



2019-01-04 23:49 發佈

otto1826 wrote:
最近土地的問題.....(恕刪)


花四千元鑑界...
測定的點位沒給地主怎打地界樁?

看看能否申訴未完成鑑界工作,
鑑界完要在文件上簽名的。
才能與鄰地作協商依據...


otto1826 wrote:
最近土地的問題.....(恕刪)

通常地政人鑑界通常是指界而已,如果是數值區會比較準確,但圖解區誤差比較大,這個也是沒辦法的事,如果有爭議的話,可以再換別家地政事務所再鑑一次,不然就要等全區的地籍重測了。
另外,圖解區不會有座標,而數值區的座標可以上地政電子謄本網站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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