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土地的問題...因為有一個點有爭議前後地政人員量有20CM的差異要問點與點之點的距離測量的人員全推說他們不知道不然就叫我們自己去量600分之一的地籍圖結果都以他們現場說的點為準???後來申請縣府的測量測量當天,我跟他們要座標點,但是測量人不給叫我不要為難他我就在完金沒有判斷標準之下被迫要接受他們的測驗結果嗎???
otto1826 wrote:最近土地的問題.....(恕刪) 通常地政人鑑界通常是指界而已,如果是數值區會比較準確,但圖解區誤差比較大,這個也是沒辦法的事,如果有爭議的話,可以再換別家地政事務所再鑑一次,不然就要等全區的地籍重測了。另外,圖解區不會有座標,而數值區的座標可以上地政電子謄本網站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