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跟我大哥有筆財務糾紛,現在鬧得不可開交,請各位看看該如何處理?
我大哥15年前邀我弟投資一間房子,我大哥幫忙出240萬頭期款,因為小弟當年公司符合低利貸款400萬,大哥跟他建議可用這筆低利貸款買間房子,我大哥很懂房地產,說絕對不會賠,他不僅出頭期款還會把房子登記給我弟。
他要求只有2個,後續貸款全由我弟出,在小弟結婚前房子都必須先給他住,只要小弟要結婚時就即可討論房子去留,看是要賣掉或是由大哥買下都可以,小弟當初什麼都不懂,心想頭期款他不用出,房子又是登記他的名字,以為自己30歲前應該會結婚,再怎麼算應該不會虧吧,就把身份證印章都拿給我大哥,所有買房流程全由我大哥出面找代書去辦,存折也放我大哥那邊。
去年年初小弟說不想再繳貸款了,感覺自己被騙了,這些年他貸款共付了300多萬,房子也沒住到,現在還剩300萬左右的貸款,真的不想再繳了,但我大哥一直說服現在不是賣房的好時機,直到上個月他們兩個終於扯破臉,我也才知道這整件事。
房子在深坑,房子坪數28坪,當初房子合約上寫800萬,貸款560萬 ,換算一坪28.5萬,但現在實價登錄每坪約30萬上下,小弟特地問了同社區其他住戶,他們表示當年買頂多16-17萬,一聽到我弟購入單價快29萬都非常驚訝,直說太扯,建議我們一定要細查。後來小弟請銀行調出貸款金流,才知道當年買這間房子不過580萬,我大哥委託代書硬是把金額拉到800萬藉以拉高單價取得比較高的貸款,然後他再把多餘的錢轉到他朋友名下。
被我小弟發現後,我大哥才改口說多出的220萬是用來裝潢用,但沒有單據可以證明,強調這220萬一樣是屬於購屋成本,一起跟銀行貸款並沒有任何不對,我跟小弟的疑問都是以15年前的物價水平,220萬的裝潢在28坪的房子該是豪宅等級的裝潢吧,但所見屋內根本就很一般,大部分都是維持建商交屋的樣子,看不到出有花了220萬裝潢的樣子。
現在小弟決定要委託仲介賣屋,但我大哥因為這幾年投資失敗很缺錢,堅持如果要賣就要分一半,不同意就不搬,我弟說想告我哥,但我媽希望可以萬事合,不要鬧到法院上,不知道這種情況大家會如何處理呢?
該他的錢我會給他..不該他的錢..他要付出代價
D.O.A wrote:
我弟跟我大哥有筆財務糾紛,現在鬧得不可開交,請各位看看該如何處理?
我大哥15年前邀我弟投資一間房子,我大哥幫忙出240萬頭期款,因為小弟當年公司符合低利貸款400萬,大哥跟他建議可用這筆低利貸款買間房子,我大哥很懂房地產,說絕對不會賠,他不僅出頭期款還會把房子登記給我弟。
他要求只有2個,後續貸款全由我弟出,在小弟結婚前房子都必須先給他住,只要小弟要結婚時就即可討論房子去留,看是要賣掉或是由大哥買下都可以,小弟當初什麼都不懂,心想頭期款他不用出,房子又是登記他的名字,以為自己30歲前應該會結婚,再怎麼算應該不會虧吧,就把身份證印章都拿給我大哥,所有買房流程全由我大哥出面找代書去辦,存折也放我大哥那邊。
去年年初小弟說不想再繳貸款了,覺得自己這些年貸款已經付了300萬,房子也沒住到,感覺自己被騙了,但我大哥一直說服現在不是賣房的好時機,直到上個月他們兩個終於扯破臉,我也才知道這整件事。
房子在深坑,房子坪數28坪,當初房子合約上寫800萬,貸款560萬 ,換算一坪28.5萬,但現在實價登錄每坪約30萬上下,這15年來的增值真的很小,小弟特地問了同社區其他住戶,說當年買頂多16-17萬,會買到快29萬實在太扯,後來小弟請銀行調出貸款金流,才知道當年買這間房子不過580萬,我大哥委託代書硬是把金額拉到800萬藉以拉高單價取得比較高的貸款,然後他再把多餘的錢轉到他朋友名下。
被我小弟發現後,我大哥才改口說多出的220萬是用來裝潢用,但沒有單據可以證明。我的疑問是當年的物價水平,220萬的裝潢在28坪的房子該是豪宅等級的裝潢吧,但所見屋內根本就很一般,大部分都是維持建商交屋的樣子,看不到出有花了220萬裝潢的樣子。
現在小弟決定要委託仲介賣屋,但我大哥因為這幾年投資失敗很缺錢,堅持如果要賣就要分一半,不同意就不搬,我弟說想告我哥,但我媽希望可以萬事合,不要鬧到法院上,不知道這種情況大家會如何處理呢?
是我
我會分一半獲利給我大哥
我也會告我大哥詐欺..送他去關
D.O.A wrote:
我大哥委託代書硬是把金額拉到800萬藉以拉高單價取得比較高的貸款,然後他再把多餘的錢轉到他朋友名下。
先予敍明,
因為詐期罪的追訴期好像只有10年,
所以你弟告不成,
當初你大哥根本沒出240萬的頭期款,只出20萬而已,卻住了15年,
而你弟繳了15年的貸款,完全沒住到,
現在你哥卻要房子的一半,
我有一個建議,
因為當初是你哥建議你弟買房子,
所以獲利應該可以一人一半,
假如賣了820萬,賺了240萬(820-580)
你哥分120萬,
再加當初他出20萬的頭期款(240-220),
他可以拿回140萬的錢,
再扣除貸款(以580萬貸30年,繳了15年,本金大約剩下310萬吧!),
剩下的錢歸你弟....
應該可以拿回4佰多萬...
jct1213 wrote:00
先予敍明,
因為詐期罪的追訴期好像只有10年,
所以你弟告不成
飄過..打的屁..有興趣可以去查
印象除了一個收費設備詐欺罪追訴期為5年外
其他的詐欺罪應該追訴期都是20年
因為都是可判3年以上的罪...
3-10年的罪..追訴期是20年...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
之日起算。
jct1213 wrote:
先予敍明,因為詐期...(恕刪)
謝謝您回覆,您的算法也是我跟我小弟所想的,但我大哥堅持說當初買的房子就是毛胚屋,什麼東西都沒有,因為代書說有朋友是做裝潢設計,可算他便宜,所以裝潢也是交給代書一併處理,而這筆轉出的220萬就是用於裝潢,因為是好朋友所以沒要求單據,他說我們說他從貸款中飽私囊對他是不實指控,是人格污衊,非常氣憤。
小弟是完全不相信我大哥的說詞,因為同社區裡有其他住戶幫小弟看過,說他這間房子裡的現狀應該都是建商當初給的東西,不太可能是另外再花220萬做的,就算有應該頂多10來萬,但也有住戶說會不會是我大哥被代書騙了,他本身也是受害者而不自知,我們去代書家裡想問當年的細節,但5年前他就已經過世,他家人現在不從事代書業務,也不知當初他本人是如何作業的。
家母這邊則是希望小弟不要太計較,也要我幫忙勸,大家都是一家人何苦相逼,既然大哥現在狀況差分他一半又如何?再怎麼樣也算幫小弟存錢,小弟沒辦法接受家母建議,堅持我大哥若不搬就是一定告,但又礙於老母每次一提及此事就哭哭啼啼,有點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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