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買方議價委託書如何解約(已付斡旋金)???

各位大大好,
小弟於12/14與仲介簽訂買方議價委託書,並交付斡旋金10萬,
現在不想購買,請問如何解約又可拿回斡旋金?
小弟目前想到的方法如下:
(1)於委託書最上方,有寫契約審閱期,且日期是壓12/14(詳如下方圖片所示)
,小弟是否可以於今天12/16,三天內的契約審閱期,告知仲介契約無效,要求拿回斡旋金。

(2)以第二張圖的第5項,來要求仲介退還斡旋金:
於本議價書有效期間內,買方因故不願承購欲撤回時,應於賣方接受買方之承購價格及本議價書之條款前,親自攜帶本議價書至受託人處辦理,始生撤回效力。
再請各位大大幫忙回答,感謝。

請問買方議價委託書如何解約(已付斡旋金)???

請問買方議價委託書如何解約(已付斡旋金)???
2018-12-16 12:45 發佈
如果賣方還沒被告知有人下斡旋

或是賣方還不同意以這個價格賣給你

這樣就能取回

我自己之前也是下了斡旋大概隔了不到12小時決定不買

立刻告知房仲

怎知房仲就是死纏爛打說已經告知賣方了

雖然我猜他是還沒告知賣方

總之到最後就出來談

那我本來就想取消了,後來談的時候就完全不加價

所以賣方也不同意賣,最後破局

斡旋金就退回來
duei wrote:如果賣方還沒被告知...(恕刪)



感謝大大回覆,讓我心中有個底。

下回有喜歡房屋切記
複看2次以上

別下斡旋

改下要約書
不用付錢的

出價更低
才能保穩

分享個人經驗

跟屋主談時要求依些很奇怪的東西 他就不會賣妳了

如十年保證不漏水 且要寫在合約上
讓對方不想賣你就可以拿回來了...

基本上看屋不要輕易就下斡旋金,除非是你必買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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