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人生第一次買房子.第一次斡旋800萬~因為與屋主的想賣的價格差不到100萬~後來仲介相約買賣雙方去仲介公司議價~~
後來談了近2個小時800萬堅持不賣~我也想走人了~~後來屋主退一步說家具都留下~我這邊也退一步~最後用830萬成交~
(此契約成交的唯一動機是"屋主說家具都留下"!!)
後來簽約之中.代書有一一與屋主說明房子內的家具甚麼會留~甚麼不會留~~屋主只有說冷氣會留下~~
我當下認為之前都講好協議好~雙方明言同意家具都會留下!!~對於代書的流程說那就"騰空交屋"~我沒表示意見~
簽約之後隔幾天與屋主碰面~~屋主卻堅持契約內容說只有冷氣會留下~其他都會搬走~~但我說簽約之前屋主答應家具都留下~屋主只說照契約內容走~屋主用不到的才會留下~~也一直沒表示甚麼家具會用不到而留下@@
如今感覺屋豬簽約前與簽約後的立場不一....此契約成交的唯一動機是"屋主說家具都留下".
簽約前用"家具都留下"的話語來誘導/詐騙我簽定此契約~
目前只知道查到查法律:(詐欺: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所以說,所謂詐欺罪必須是行為人使用詐術騙被害人,使被害人因為行為人使用詐術而陷於錯誤,被害人又因為陷於錯誤而處分自己的財產(例如:交付金錢或財物),導致被害人或第三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如今買一個房子搞到這樣~大家都不希望這樣~但自身權益還是要維護好~
在此請教各位先進~~小弟是否該引用甚麼法律法條或該做甚麼來保護自身權益~
或者因為當初簽約時沒表示有意見沒白紙黑字寫下"家具都留下"的字語~而只能默默成交嗎??
第一次買房子~感謝各位先進回應與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