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因6月初本人在591房屋交易網有看到一間屋主自賣房子,當時約看屋覺得不錯當天就下訂金10萬元,並寫了一張收據,此收據內容為 "107年6月30日驗屋後簽約,訂金10萬元整,不滿意立即退款",收據上有兩方的簽名、身分證字號及住址,但到6月30日屋主根本還沒完工,說要在等到下個月,因為我很喜歡那間房子,所以一直等待屋主交屋。在這期間,屋主說缺冷氣、沙發、廚具等等但他的錢不夠用並跟我要錢,屋主說這幾筆匯款都轉為訂金,我不疑有他,前前後後匯款了4~5次給他,每次3~6萬元不等,全部加起來總共20萬,然後我都是用ATM轉帳方式給屋主,但這20萬都沒開立收據紙本,我每次跟屋主要收據,他都說有空再寫給我,不過一直都沒給我,之後我也沒有積極地跟屋主要收據。
一直到10月了,期間隔了5個多月,屋主一直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交屋日期,所以我就向屋主要求取消此次購屋交易,請他將訂金10萬+20萬=30萬元退還,他口頭說會退還,前後也退還了13萬,但還有17萬他現在想耍賴,一直推說沒錢還了,似乎就是不想還,打電話給他也是不接,就算電話接了也說沒錢還!,我非常生氣,我覺得他已經是不想還錢了,現在我想報警走法律途徑,但現在我手上只有當初訂金10萬元的收據,而之後轉帳的20萬都沒開收據,不過我每次轉帳完都有在LINE跟屋主確認是否有收到,他都有回覆"收到",銀行也有轉帳紀錄,請問我報警有用嗎? 這有屬刑事部分嗎? 提告能拿回17萬元的機會多不多? 如果板上有朋友有碰過類似的事件,希望能分享處理過程,提供本人作參考。
b691011 wrote:
告刑事的詐欺罪附帶...(恕刪)
其實屋主是投資客,我第一天去看屋,那時屋況是裝潢沒完全,防水也沒做,且他說會附所有家電、傢俱、床、沙發、燈具、餐桌椅等等,只要一卡皮想就可入住,這都是第一次約看房時他所承諾的,且他說月底會完工,所以我就等等等,等到月底他根本就沒什麼進度,裝個幾盞燈而已,一直說很忙很忙,因為我喜歡那間房,然後問他何時可完工,他又說下個月底完工,結果到月底也沒完工,一直拖了快5個月,到了10月,也沒有全部完工,床也沒來,防水也沒做,清潔也沒清,電視冰箱洗衣機也都沒有,我就跟他說不買這間房子了,也不用驗收了,我叫他把訂金退給我,我有給他3天時間,他當下也同意並叫我給他匯款帳戶,給了之後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個禮拜了,他只匯給我13萬,之後就拖拖拉拉,我就很不爽一直催他,他就說他沒錢他也借不到錢無法馬上還,而且打他電話撥了40.50通才接一次,電話他接了也說沒錢借不到錢,之後我就用LINE傳訊息給他,要他自己給一個可以退還17萬元的日期,但他已讀不回,打電話也不接了,雖然我很想去他家堵他,可是這樣沒用,他不想還就是不還,我已經快爆炸了,我才想問大家現在我去報警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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