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經過美濃,看到一塊農地2.49分出售,問*慶仲介750萬,因超出能力,但仲介一直一直要我出價,我說我最多只有550萬左右,我只有星期五回高雄,仲介說他職責就是幫我努力達成我夢想,請我10/12去公司談,說需要我下斡旋才能幫我,且賣主也會知道他有努力,並要我提高到580萬,才能找賣方談,晚上聯絡10/13上午10點要我去公司與賣方談,我說12點要監考不行,他說賣方沒空,只能星期六,我一人到了才知賣主同意賣我,根本沒想到,一個鐘頭內仲介,店長代書,賣方,全催促馬上簽約,5萬斡旋金轉第一期價金,並要我簽45萬本票,10/15今天到期,本也很開心,終於圓夢,有塊農地帶著生病家人種植休養,但10/14一早帶媽媽哥哥去看地(第二次看地),哥哥看到高壓電塔緊鄰在旁,我才驚覺,難怪他們1天半內催我斡旋簽約,完全沒告訴我周邊嫌惡設施也不帶看,打電話給仲介問他為何沒說高壓電塔在旁邊的事,他態度惡劣回我他不需要也沒義務告訴我,他只需告訴我所售地內之事,我說我早跟他說買地為了妹妹有腦瘤媽媽年邁,帶她們到鄉下一起休養,現發現高壓電塔,沒辦法買,請他聯絡店長,賣方,商談解約後續問題,他不接電話,等我用簡訊賴他,到晚上7點才回說星期一下午2點到公司談,但星期一協調賣方沒在,想說認賠5萬,仲介說與賣方研究再聯絡,但賣方10/14本來說他跟仲介說說看怎麼處理,後聯絡說仲介不准他與我聯絡,請我與仲介聯絡,至今仲介不聯絡我,只寄存證信函給我限7日內給付本票45萬
涵雲4148 wrote:
看到一塊農地2.49分出售...(恕刪)
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 零點二五公頃 。
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公頃屬於公制的單位與「坪」的單位必須換算,1公頃約等於3025坪,因此0.25公頃的面積就有756.25坪,一般購買土地興建農舍的案子,土地面積大多以756坪作為一個單位,也就是依據農委會的這項規定。
農地「一分地」或是林地「一甲地」及「一公頃」。 一分地等於293.4坪。 一分地等於969.917平方公尺。 一公頃等於10000平方公尺(一平方公尺等於0.3025坪)。
也就是2.49 X 293.4=729.5坪<756坪
所以你只能拿來種田,那和電塔有什麼關係。
備註
1公頃 = 1.0310甲 = 10.31分 = 103.10釐
一分地 為 293.4坪
一甲地 為 2934坪=10分
一公頃=1.03甲= 3025坪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