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房東 / 乙方: 房客
一.租金: 第1年6000元/月,第2年7000元/月,第3年以後雙方另行協議,如需調漲(或調降),漲幅(或降幅)每年必須為前一年度的5~10%之間,雙方不得要求超出此限。
(基本上先簽2年,第3年會漲,看當時她的生意狀況,決定漲價額度,她不能管我的漲降幅)
二.簽約: 乙方需付押金1個月,首次簽約以5年為基準(簽2年),雙方均不得於5年內因故解約(因天災導致房屋無法使用時除外),倘甲乙兩方於5年內需提前解約,相關違約規範如下:(我不會提前解約,下表只到第2年)

三.乙方針對約定租賃之房屋需進行修繕部份,均需與甲方進行協議後再進行,不得擅自施工。乙方需將修繕費報價予甲方認可,作為解約時違約金之依據。(OK)
四.甲方提供之排油煙機若於日後因故障或老舊,由乙方自行維護或更新,甲方不得要求賠償,乙方亦不得於解約後要求拆除取回自行安裝之排油煙機。(OK)
五.乙方於解約時,附屬於房屋之裝潢應依當時狀況空屋歸還,乙方不得拆除或刻意破壞裝潢,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復原至租賃前之原狀。(OK)
六.倘乙方要求甲方另行安裝冷氣,甲方需報價予乙方認可,冷氣費用採5年折舊方式,自安裝開始起算,折舊費由乙方負擔,倘因故解約或折舊費已攤完5年後,乙方則不需再負擔該折舊費,解約後冷氣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異議。(例: 冷氣機含安裝費總共60,000元,每個月折舊費為1,000元。)(這條看不懂)
七.本租賃契約係由甲方提供房屋給乙方作為餐飲營業及居住之用途,倘若日後乙方另有民宿之用途,甲方不得有異議,乙方亦需維護客房安寧,不得干擾鄰舍居住品質。(OK)
上述,我看完後,紅字是我的想法,她寫好多,我覺得擇重點放契約裡就好,不用特地印出來放在最後面,因為我第1次簽約,不太懂,是不是要簽名、蓋章、身分證浮貼,哪位大大解釋一下第6條??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