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父親房屋要過戶到我名下,因贈與土增稅較高,所以打算用買賣的方式,使用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稅率,假設房屋現值400萬,我匯款給父親後,父親轉給母親兩百萬(夫妻間無贈與稅),然後兩人再各以每年兩百萬免贈與稅額度,分別轉匯給我太太跟兒子,這樣會被視為假買賣嗎?
謝謝各位前輩
至於為什麼不繼承就好,因為爸媽近年來常常為了感情吵架,媽媽怕爸爸把房子賣掉讓他沒地方住,兩人協議乾脆過戶給小孩,所以才有以上
另外這間房子貸款,是我每個月從自己帳戶轉帳過去父親帳戶扣繳,如果真的被認定是贈與我可以主張,所繳納的貸款總金額不屬於贈與嗎?房屋現值等於贈與現值扣除我繳的房貸=實際繳納贈與稅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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