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站上大大,最近小弟有購屋需求,在調出對方屋主的所有建物滕本時,在他項權利部分分別有三筆設定.第一筆是98年年初登記,擔保債權確定日是128年第二筆是98年年中,擔保債權確定日是128年第三筆是105年年中,擔保債權確定日是135年三筆總金額約在300萬左右.都是跟同一家銀行借的.請問....有這三筆設定,是指三筆都還沒清償,還是只是未塗消?那跟借貸銀行查証是否能查的到細節?這裏面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點?
用真名 wrote:總共貸了3胎,要買...(恕刪) 會透過仲介交易,但就是怕屋主還有私下的債務,小的怕在未過戶完稅前被其他債權人假扣押。那就麻煩了...有一說為向銀行伸請履約保證交易戶,確保安全。有點不明白也會另找代書確認,上來就是要請教站上大大,給予提點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