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站上大大,最近小弟有購屋需求,在調出對方屋主的所有建物滕本時,在他項權利部分
分別有三筆設定.
第一筆是98年年初登記,擔保債權確定日是128年
第二筆是98年年中,擔保債權確定日是128年
第三筆是105年年中,擔保債權確定日是135年
三筆總金額約在300萬左右.都是跟同一家銀行借的.
請問....有這三筆設定,是指三筆都還沒清償,還是只是未塗消?
那跟借貸銀行查証是否能查的到細節?這裏面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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