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人買房,簽了斡旋金的要約書(應該吧
但要約書上寫的定價(假設:300萬)
隔天仲介卻說賣305萬,且帶賣家過去了,
可是契約上寫的明明就300萬,我家人想把斡旋金拿回來,
房仲卻又說要沒收,因為已經帶賣家來了,且賣家同意(305萬)了
請問是我理解錯誤嗎?
賣家要同意也應該是300萬,只要不是賣300萬,買家應該可以拿回斡旋金吧?
新來菜鳥 wrote:
最近家人買房,簽了...(恕刪)
直接找仲介的總公司申訴
旦最少建議錄一下音
證明仲介說的賣價是305還沒收你們的錢
免得事後死無對證
旦這事情是相對的
如果仲介有辦法證明你們說過你們願意買305的證明
那。。就是沒收
事後你們又想反悔要買
仲介也不需要理會你們
所以。。作決定前。。想清楚。。自已是不是答應過仲介305的價錢
想清楚
新來菜鳥 wrote:
成交價是305萬喔
那5萬好像變仲介費等等了
所以實付是310萬...
因此我覺得房仲那時開價比我家人定價高
不答應還要沒收斡旋金
我一職覺得這樣很奇怪
(我家人也沒啥做自保的動作
完全就跟著房仲走
你直接打電話問仲介吧,
依你的內容看起來,應該不是你買的,是你家人買的,
買的過程則是透過你的家人轉述....
所以中間是不是有什麼溝通上的問題(因為你都說"好像"了)。
例如,可能實際上你的家人"最後"是願意用305萬(不含仲介費)買的,
(賣方不願意用300萬賣,305萬就ok)
305萬才是買賣雙方協調後的真正最終結果,而不是300萬,
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你們的斡旋單上賣家沒有簽名,
因為他不答應300萬這價格。
300萬就是300萬,沒有那種帶賣方過去成交價就變305萬的事情,
這種就太誇裝太離譜了,(我曾做過5年仲介)
除非賣方(買方)到了簽約前還硬凹,而買方(賣方)也願意被凹。
我比較覺得是你們(你、你家人、仲介)溝通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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