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講都很簡單~但是,當我們遇到狀況又是不一樣的想法。我們假設一個狀況:如果買方確定是合法沒有詐騙!但是買方提出了一個相同的條件,但是賣方覺得要照合法程序,然後請了一個代書!結果出現了其他的稅額款項及費用,最終買方嫌賣方龜毛,就不買了!而賣方如果是年紀大一點的,可能就會覺得是不是我們這樣做太不近人情....以上,換成一個詐騙的場景:也許詐騙集團就也不買了!所以,你也不知道究竟是我們太龜毛導致買方厭惡,或者詐騙集團的SOP就是這樣!最終的原因,就是,當一個不平等或者有違法疑慮的條約在那邊,我們都簽下去了,法官還不一定將該【不平等】視為非法。在台灣,上了法院或進入訴訟程序,接下來就要靠「運氣」了,因為法官心證大於人證+物證。況且對方還是代書,還有一點法律素養。我們永遠沒有相關人員跟我們說,可以罵【國防部】,而不能罵【狗畜】。台灣,對於不適任的【高等技術師人員】沒有太嚴格的退場規定。有些收了賄款的法官可以退休,然後去其他地方當律師或者法律顧問,他的牌照沒有取消。更何況,絕大多數平民老百姓對於台灣司法不信任,就算有理,我們還是不敢進法院。
其實自保的步驟真的很簡單啊,單純要不要做而已,至於買家或賣家閒你龜毛囉嗦等,難道等被騙了再上來哭吧?按照正常程序步驟,其實從看屋到下斡旋到買家付款等,這些那有那麼快,又不是完全現金買賣,這些案子很明顯都是利用先預付你多少錢,剩下我再轉給你先讓你舔到甜頭讓你覺得沒問題詐騙集團都馬要快狠準,其實從最近這個事件,注意看,每個案子都花最短時間成功達成目的買賣拉越長,對詐騙越不利這也是為什電話詐騙,LINE詐騙都是要求被騙的人馬上去匯款馬上處理依照正常的規則,有買賣屋的人都知道,說長也挺長的之前也有人在抱怨,為什買賣個屋子還要等等等,為什不能馬上就一手交錢一手交屋問題就不是這樣
可怕的是上了法院.還很可能對受害者不利.詐騙者應該都想好法律上如何卸責了.家裡也有長輩被詐騙過.在法律上對方甚至完全站的住腳.根本是合法的詐騙(雖然也要怪我們自己笨).這種存心詐騙的敗類.沒辦法指望法律.每次看到這種案例.都默默在心裡咀咒詐騙者不得好死....
愛曼達 wrote:最近有買賣房屋的人...(恕刪) 最近都有看57台關注這事件的始末~今天新聞提到這幾位關係人已被聲押!!大家買賣房屋還是要多保護自己~畢竟魔鬼藏在細節裡阿~~接下來就看案情如何發展了!!詐騙橫行~~希望被害者能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