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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糾紛,租約到期房東不退押金

我於105年1月承租一套套房,租金3800,契約有載明如果到106年一月未向房東表示不續租,則自動延展一年,以此類推,我於九月退租,房東沒收我的押金五千,說是我違約,租約未滿就搬走了,我應該要住到108年一月才能搬,請問房東這樣講有理嗎?
我會提早搬是因為房裡到冬天就沒熱水,加上套房沒人管理,常常有鄰居違規,鄰居偷養寵物,素質差,精神有問題,水的問題跟房東反應過也沒改善,他可以因為我沒住下去就扣押金嗎?謝謝各位
2018-09-02 13:17 發佈

linyusyuan wrote:
我於105年1月承租一套套房,租金3800,契約有載明如果到106年一月未向房東表示不續租,則自動延展一年,以此類推,我於九月退租,房東沒收我的押金五千,說是我違約,租約未滿就搬走了,我應該要住到108年一月才能搬,請問房東這樣講有理嗎?


我會提早搬是因為房裡到冬天就沒熱水,加上套房沒人管理,常常有鄰居違規,鄰居偷養寵物,素質差,精神有問題,水的問題跟房東反應過也沒改善,他可以因為我沒住下去就扣押金嗎?謝謝各位(恕刪)



1.有

2.不作評論
關鍵在“載明”兩字
書面契約中載明事項
是甲乙雙方絕對要遵守的義務
除非在契約中有明確提到
熱水,管理,寵物等等等房東應作為而無作為
才能歸屬房東違約
否則,樓主違約事項明確
押金沒收有理
把租金匯款資料整理好你檢舉他租金收入沒報稅
房東無理
應該要退
據理力爭
先去區公所或鄉鎮公所申請調解
riklin wrote:
把租金匯款資料整理好你檢舉他租金收入沒報稅...(恕刪)

即便是這樣,但提早退租也是事實,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國稅局要求房東退壓金
之前公司保全合約也是如此,本來想更換保全,
後來問一下公司的法律顧問,也沒什麼結論,
就說以後合約不要簽一直自動展延一年的,
因為有點模糊,等合約又快到一年週期,
直接打電話給保全公司中止合約.
linyusyuan wrote:
租屋糾紛,租約到期房東不退押金
我於105年1月承租一套套房,租金3800,契約有載明如果到106年一月未向房東表示不續租,則自動延展一年,以此類推,我於九月退租,房東沒收我的押金五千,說是我違約,租約未滿就搬走了,我應該要住到108年一月才能搬,請問房東這樣講有理嗎?
我會提早搬是因為房裡到冬天就沒熱水,加上套房沒人管理,常常有鄰居違規,鄰居偷養寵物,素質差,精神有問題,水的問題跟房東反應過也沒改善,他可以因為我沒住下去就扣押金嗎?謝謝各位..(恕刪)

你違約在先
所以房東有理

還有一個方法
你續住兩個月但不繳房租
屆時就換房東來求你了
linyusyuan wrote:
我於105年1月承...(恕刪)


1.你簽的是一年的租約 提前解約當然有權沒收壓金

2.你解約的理由可以千百種 跟房東談或是進法院談 但都跟1無關....

3.標題改一下 你是租約未到期
按照合約走你確實違約,他沒收你押金是對的

像你內容所針對的一些其他房客問題或屋子設備問題,房東如果一直無法改善你應該在隔年表示你不想續租了

而不是說不想租就不租不想付就不付..就算你人沒住在那邊又去外面另租,你租金還是要繼續支付到隔年的一月份




linyusyuan wrote:
我於105年1月承...(恕刪)


第一點房東有理! 是你的問題,被扣剛剛好

至於第二點,除非在合約上有提出不能養寵物等其他你抱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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