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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頂加違建被要求付租金

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2018-08-30 9: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北市 租金
你想在這邊討到什麼好處呢?
只要違建是事實就是要馬乖乖拆
不然就是等法院審結果

要怪就怪當初買了這間

pc08phc wrote:
又對於這樣的惡鄰居能怎麼辦呢?


我不全然認為他是惡鄰居

但是....

現今台灣

又有誰能保證自己家裡完全沒有違規

自家二工外推鐵窗冷氣外掛
公設變倉庫停車的比比皆是

大惡跟小惡的差別而已

我只能說你比較雖

遇到這樣的鄰居



有違建是事實,理虧在先,現在就是看你要的是什麼,你若覺得拆與不拆都沒差只是覺得租金太高不想付,也不想在生產前拆除,是我的話就跟管委會講說等你小孩出生就一定拆,然後在這之前你也不會去使用那個違建,不過可能要伴隨簽個什麼切結書之類的,那如果你是覺得這個違建是你買的,雖然不合法但是實在是吞不下這口氣,如果他告上法院,你就要說這個違建是你買房子前就已經存在,不是你再加蓋上去的,那應該就可以跟你無關(我鄰居就是這樣聲明)
pc08phc wrote:
我家是30年10樓...(恕刪)

pc08phc wrote:

我家是30年10樓華夏,98年買屋時前屋主已有加蓋11樓違建,甚至再架放了一個貨櫃在11樓違建屋頂,等於12樓。購屋後因為美觀及安全考量,我們拆除貨櫃改為鐵皮屋頂開放平台,樓下鄰居偶而還上平台烤肉,管理員中午也會在平台午休。


但在101年搬來新住戶A,因為管理員提醒若要上平台曬棉被需知會我們,而檢舉建管處,在我們拆除12樓平台後,A住戶還來按門鈴道歉,說願意出錢讓我們重蓋,幸好我們沒有重蓋的打算,因為違建拆除重蓋會變成刑事責任。


今年A住戶聯合其他住戶以安全逃生為由,繼續要求我們拆除11樓違建,否則將告上法院,我們也都知道違建就是違法,但一直被壓著打真的很不甘願,A鄰居甚至還炫耀他前住宅頂加違建也是被他報拆成功的。目前我們只能以租賃方式和住戶談判,但家人沒有概念的喊了2萬元/月,為了保全我在明年5月生產前不被拆除影響,以現在的年輕人一個月要繳貸款,小孩又要出生,還要再拿出一個月2萬元租金,實在沒辦法。想請大家提供意見,喊出去的租金怎麼轉圜?又對於這樣的惡鄰居能怎麼辦呢?


先撐到生完小孩再說嘍
惡鄰居?你確定他是嗎
就乖乖吐錢吧,畢竟佔用那麼久了

上法院必輸,判拆

bikeneo wrote:
有違建是事實,理虧在先,現在就是看你要的是什麼,你若覺得拆與不拆都沒差只是覺得租金太高不想付,也不想在生產前拆除,是我的話就跟管委會講說等你小孩出生就一定拆,然後在這之前你也不會去使用那個違建,不過可能要伴隨簽個什麼切結書之類的,那如果你是覺得這個違建是你買的,雖然不合法但是實在是吞不下這口氣,如果他告上法院,你就要說這個違建是你買房子前就已經存在,不是你再加蓋上去的,那應該就可以跟你無關(我鄰居就是這樣聲明)


跟他有沒有關一回事
但還是照拆,,,
pc08phc wrote:
但家人沒有概念的喊了2萬元/月


現在北市20坪~30坪頂加租金差不多是這個行情,所以您家人也不算沒有概念。
有點不懂...
原是放貨櫃,後來移走,改為開放式的,
就是鐵皮屋頂,四面沒圍牆,無隔間,無居住?
若是如此~應不算違建!
目前老舊房屋頂樓增建鐵皮屋頂是有容許的,但還有些條件限制
原先高限制為1.5m,不知現在有無改為2.1m...
您可詢問建管處會更清楚!

*要告就讓他告,您這不影響公共安全的,也排不到來拆除!
*您也不需支付租金,若大家都有上來使用頂樓,換我要求大家來支付鐵皮屋頂費用!

pc08phc wrote:
我家是30年10樓...(恕刪)
當初拆了就不對

外觀不一樣對政府來說就是新違建

不算既存違建了

所以被拆風險比較大

現在可以以拖待變

等建管處來再說

不然你也可以去看鄰居家有無違建

窗戶外推之類你也可以舉報他

要租也行

但有要求全棟住戶同意書

一勞永逸
既然對方都要跟你打壞關係,就不要理他,因為也不是你搭建的,就讓他去申報拆除,還省了一筆自拆費。反正台灣現行違建不是由屋主自己付費拆,奇怪的法律。。。
台北市現在待拆違建應該還不少,依危險性區分,要輪到你家或許不會那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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