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Sir,
政府當前興辦公共設施而徵收民地,已採協議價購方式辦理,然按照市價徵收其市價標準為何,按毗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農地?建地實價登錄?亦或只是地價評議委員會的自由心證?小弟有塊使用分區為墓地的持分地即將被徵收,然該地近10餘年來從未有成交紀錄,查詢得到的紀錄為96年有過一次徵收為道路用地,其徵收價為公告現值1.4倍,然目前收到的協議價購補償費卻僅公告現值多一些些?26日市政府會辦一場用地取得協議會,待小弟與會完再向各位報告官方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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