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郎 wrote:想問一下各位大大如...(恕刪) 你的持分如果超過40平方公尺(12.1坪)就不行戶籍也不能放在這棟房子(不符合無自用住宅)過戶給他人?配偶,子女都算在申請資格內喔過給其他人最好是想清楚拿不拿的回來
leoliou wrote:你的持分如果超過40...(恕刪) 如果說我把房子過還給嬤嬤 或是 我岳母 這樣是可行的嗎 ??還是說 我是否能跟賣屋的人談說 舊房子抵押來當頭款 = 全額貸款這樣會比較好嗎 ??
leo郎 wrote:如果說我把房子過還...(恕刪) 可以,但是戶籍可能要遷出去抵押貸款的話,因為產權只有一半要看銀行願不願意承貸還是跑一趟銀行問比較快有意願買房子的話,今年的房貸利息補貼申請時間剩不了幾天了快去申請看看購屋前1年,後2年都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