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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請問一樓法定空地占用被告?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目前所在的社區大約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大約十多層樓高 有幾棟合成一個社區) 當初蓋的時候社會風氣約定俗成就是一樓的法定空地由一樓用 也沒有特別與建商簽約 (當年根本不懂什麼法定空地 就大家普遍都是一樓自己拿來用 所以比較貴的價錢買一樓就是為了用多出來的這塊)

當年買來我們家也有加搭一個延伸出去的房子 但是現在要被管委會告 要告不當佔有大家的財產 要還五年的不當得利 以及以後每個月要繳五千元的租金

查過資料之後 有些資料是說 如果沒有簽約 要看有沒有"默認" 但是這個默認又不能是單純沉默 這樣就還要自行舉證嗎? 之前看到一個樓頂加蓋四十年 不算默認算沉默 不知道一樓法地空地怎麼算 所謂默認要怎麼樣才叫默認呢?

也有看到大大分享是說 要告有一定的時效性 所以我們這個結果會怎麼樣呢? 懇請大大們施以援手
2018-07-19 23:21 發佈
有照片嗎?
自在的我 wrote: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恕刪)
自在的我 wrote: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恕刪)



一樓比較貴是因爲他在一樓。不是因爲可以建出來。
個人看過的案例是佔用他人土地,對方可以告拆屋還地,法院判拆還要繳五年租金。
告拆屋還地大概一年就判下來了,不過我不清楚一般的土地佔用和你也有土地持分的是不是一樣
找律師!



自在的我 wrote: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恕刪)
權狀多少就是用多少

其他就是佔用

所以我認為板主比較理虧

跟管委會好好談談租金部分

例如大家都是老鄰居了 租金可算便宜點

一個月2000塊 板主就當作多繳一點管理費就好了


大家好~
為什麼那麼多年後才要追究
蠻好奇的
該不會來了新的主委

如果佔用很明顯
那麼多年才來追溯
可見當時是默允的

應該有適用的法條
ponpon19861210 wrote:
為什麼那麼多年後才...(恕刪)

默允也沒用
什麼叫法定
上面有建物肯定就是違建
既有違建只是緩拆
只要是共有的,所有權人就可以要求拆
有些人違建佔用多年後認為地是他自己的,以前不當得利吐出來,
大至財團小至家庭個人盡在做些有違他人利益的事

如果增建真的有用到
建議還是跟管委會談好租的較有保障
要不然天天報拆
哪天弄個民代關說一下
真拆你也划不來

如果有租約至少有個索賠保障
這問題分兩個層次

首先是有無約定專用
共有的土地你私人使用依據為何
你要講得出來

其次是使用方式
你對於私人使用的共有土地可以怎麼使用
種花草?停單車?蓋房子?
都說是空地你想可以搭房子嗎?

台灣民眾政府都鄉愿
所以有一堆積非成是的情況
但完全經不起檢驗
如今有人要認真處理這件事
你絕對站不住腳
想過兩關很難
建議自行拆除
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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