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鄰居一塊農地已轉多手於今年賣給住家附近一個開工廠的,新買家(簡稱A)買地當下並未申請鑑界,因此照原有田埂作為分界,之後他就找上鄰地地主(我爸簡稱B)說:「B你的那塊地比實際面積多2x坪,B你如果不想買的話那A我買好了。」
B就很納悶,這附近農地73年重劃過後就沒重新測量過,A怎知道面積(B那塊農地)有多,於是A找B上地政局開協調會,在會議上B就說:「這地也沒重新鑑界過,請問多的地在哪。」最後會議不了了之。
於是之後申請鑑界,第一次測量人員遇雨沒測就走了,第二次來測量之後發現地界向右偏移,於是新埋地界樁。(B田右側面吃上A田,A田右側面吃上B農舍地)
成果圖(圖一):1、2、3、4是B地新的界樁位置

原田埂圖(圖二):(藍色是水利溝,紅線是A的2塊農地,黑線是B的農地)

谷歌空照

A地(地號1281)大小我不清楚,B地(地號1281-1)0.1423公頃
鑑界已一個月了,目前關於面積大小公文仍未收到,只收到鑑界成果圖如圖一。
疑問:
1.圖一畫xx線條有意義嘛?(B認為正中央2個XX圍起來那個銳角三角形就是多出來的面積)
2.地政法(74)臺內地字第340883號函還生效嘛?(B接到自稱地政專員電話,專員說此法條不適用)
3.鑑界後會辦理面積變更嘛?會行文通知變更還是說自己要申請??
B被A煩死了,所以B叫他兒子上來詢問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