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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雨遮有合乎現有法令嗎? 為何在我權狀裡的雨遮反而是樓下在使用?

小弟於近日和建商購入了一間2016年的新成屋餘屋. 該建案因為設計的關係, 整棟只有11戶有雨遮的設計, 其他的住戶是完全沒有雨遮的部分, 所以其他住戶不用購買那1坪的雨遮.

因為我只把重點放在室內的空間上, 乎略掉了附屬建物這一塊, 一直到了驗屋複驗那天才發現我的雨遮和我認知的不太一樣, 我的1坪雨遮竟然不是在我的窗戶上方遮我的窗戶, 反而是在我的下方遮我摟下鄰居的窗戶, 而且因為我的上面兩樓是沒有雨遮的戶數, 所以變成我的附屬建物有登記1坪雨遮, 但上面確沒東西遮住.

我當下有詢問陪同驗屋的售屋人員, 但他們的說法是雨遮沒規定是要遮該戶的上方或下方, 所以我的雨遮遮樓下不遮我是合理的, 但我怎麼想怎麼不對, 所以驗屋還是沒它過, 我有麻煩售屋人員請建設公司裡的建築師打給我講解一下, 但我等了1天也沒打, 所以我目前的貸款款項也還不敢撥給建商.


我的雨遮有合乎現有法令嗎?  為何在我權狀裡的雨遮反而是樓下在使用?

L型的地方就是我的雨遮, 還有那個類似露台有排水孔的地方, 人是出不去的, 它的上方也沒有遮蔽物. 所以現在變成我不但上面沒雨遮擋雨, 窗戶旁還有個露台接上面來的髒東西和雨水. 我甚至懷疑他們把那個露台加上那個L型的雨遮, 然後直接登記為1坪的雨遮, 因為有登記的附屬建物只有陽台+雨遮兩樣而已, 完全沒寫到露台.



我的雨遮有合乎現有法令嗎?  為何在我權狀裡的雨遮反而是樓下在使用?


我圈起來的地方就是我的L型雨遮, 但它是遮我摟下7樓的窗戶, 我的樓上9樓是沒有雨遮的, 所以我上面也沒東西遮.

因為我並不確定建商這樣設計是否合乎法規, 希望各位前輩能給我點意見, 還有假如它是違法的話, 我的後續該如何處理呢? 先感謝大家了.
2018-06-26 2:11 發佈
Black Jay wrote:
一直到了驗屋複驗那天才發現我的雨遮和我認知的不太一樣, 我的1坪雨遮竟然不是在我的窗戶上方遮我的窗戶, 反而是在我的下方遮我摟下鄰居的窗戶, 而且因為我的上面兩樓是沒有雨遮的戶數, 所以變成我的附屬建物有登記1坪雨遮, 但上面確沒東西遮住....(恕刪)

雨遮是什麼,看這裡解釋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1202/1251213/rtn/%E3%80%90%E9%9B%A8%E9%81%AE%E6%98%AF%E4%BB%80%E9%BA%BC%EF%BC%9F%E3%80%91%E5%BB%BA%E7%AF%89%E5%B8%AB%E8%A7%A3%E6%83%91%E3%80%80%E7%94%A8%E6%96%BC%E9%81%AE%E9%99%BD%E9%81%BF%E9%9B%A8

雨遮在你買的時間點應是不能作為銷售面積的,但所有的建商在銷售和議價時都還是計入銷售面積。
為規避雨遮不能銷售的法規,買賣合約雖有主建物,附屬建物,雨遮等面積,但不會各別計價,只有建物總價。
所以去爭有沒有雨遮沒有意義。重點在將來權狀的建物總面積是否短少於合約的總面積。
你就是把所有合約上的面積加起來(若有雨遮就加進去),建商就要變出那些面積給你。
若你所說的那塊露台不能看算雨遮,自然不能登記。總面積自然會少掉一坪,就跟建商要那一坪,不然退錢。
如果登記的主附建有多出一坪還你,那何樂而不為?(不論主建或陽台都價值都好過雨遮吧)

另外提一下,露台(無頂平台)不能登記,但很多建商還是以1/3價在賣,這在合約也看不到。
非常感謝你的意見喔, 我買的是2年前(2016)就蓋好的新成屋,不是買預售屋, 我很確定那1坪雨遮是有登記的,所以權狀裡沒加上它就會少1坪. 我沒貼出實屋照是因為在沒確認是我認知有錯或是建商不老實之前, 就先不把建物和建商講出來了.
雨遮是要蓋在窗戶上面,窗戶下方只能算露臺或陽台
理論上你的雨遮應該是樓下要付錢的,但那個露臺使用權是你要付沒錯,
儘管它的功能只能裝樓上滴下來的髒水也沒錯...而且不算在你的權狀裡面...

1F的人沒搞清楚,雨遮不計平不計價是2018年之後拿到建照的預售屋才適用
目前市面上的建案大多早就拿到建照了...所以目前市面上大多數的建案都不適用此法規

八月二十 wrote:
雨遮不計平不計價是2018年之後拿到建照的預售屋才適用...(恕刪)

補充一下,不計價是針對預售屋,2011年即實施;2018開始不論預售或新成屋均不登記(坪數)。



從墨線圖來看,樓主的雨遮應該是上面的形式。

Black Jay wrote:
我很確定那1坪雨遮是有登記的,所以權狀裡沒加上它就會少1坪...(恕刪)

這你可以向建商提出質疑,要他拿出1坪雨遮給你。
只是沒雨遮登記卻有,建物是如何通過測繪登記的?
iqlover wrote:
樓主的雨遮應該是上面的形式。...(恕刪)

從透視圖看起來是有雨遮,有沒有1坪則不知。
但樓主實際看屋說沒頂蓋,若屬實,就是沒依圖施工。
如何通過測測繪登記?
特地找了實際建築來看

白色圍起來的部份裡面是鏤空的

陽光可以照下來



小弟剛好在建設公司上班,也是代書
回覆一下個人觀點供您參考

一般建照圖是以當層樓地板向上120公分水平切面向下繪製
而地政機關建物測量成果圖是依照使用執照之竣工圖轉繪製
故產權登記而言,您這一戶的雨遮確實是下方住戶窗框上方的雨遮板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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